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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创新发展司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司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创新型城市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科创函〔2017〕3号

来源:未知 日期:2017-03-06 点击:

  国科创函〔2017〕3号
  
  科技部创新发展司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司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创新型城市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建设创新型城市工作指引》(国科发创〔2016〕370号,以下简称《指引》)部署要求,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拟于2017年对61个创新型试点城市开展总结评估,启动新一批创新型城市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试点建设自总结评估。请61个创新型试点城市对照试点建设方案,结合《指引》要求及“建设创新型城市指标体系”,抓紧开展试点建设自总结评估,形成自总结评估报告。报告内容重点包括试点建设总体情况和整体评价、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重点任务实施情况、组织保障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取得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等,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发展改革委加强对试点城市自总结评估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于2017年3月31日前将审核后的试点城市自总结评估报告送科技部创新发展司。
  
  二、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拟于2017年上半年委托相关单位开展创新型城市试点建设第三方评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发展改革委对试点建设自总结评估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于达到试点建设预期成效的城市,向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评估申请;对于未达到试点建设预期成效的城市,进一步加强对试点城市的监督考核和支持引导。通过第三方评估,对于确实达到预期成效的城市,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明确其进入创新型城市行列。
  
  三、启动新一轮创新型城市建设。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家创新驱动发展的整体部署,统筹考虑东、中、西及东北区域布局,在不同地区选择若干具备基础、带动作用强的城市开展创新型城市建设。对于已经提出需求并已报送创新型城市试点建设方案的城市,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驱动发展的系列新思想新要求,结合《指引》部署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试点建设方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会同发展改革委函送科技部。对于其他城市,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发展改革委指导城市编制创新型城市建设方案,主要包括发展基础、建设思路、原则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监测评价及指标体系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函送科技部。
  
  联 系 人:韩宇杰  曹宁
  
  电    话:010-58881666  58881640
  
  电子邮箱:jhs_qyc@most.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5号
  
  附件:创新型城市试点建设自总结评估报告编写提纲
  
  科技部创新发展司
  
  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司
  
  2017年1月19日
  
  附件
  
  创新型城市试点建设自总结评估报告
  
  编写提纲
  
  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         (加盖公章)
  
  城市(区):                   (加盖城市人民政府公章)
  
  试点建设起止时间:    年  月至    年  月
  
  自总结评估时间:        年   月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科技部创新发展司制
  
  编写说明
  
  一、自总结评估报告由各试点城市填写,加盖城市人民政府公章后报送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审核并加盖公章。
  
  二、自总结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试点城市基本情况,试点建设方案提出的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重点任务的实施情况,组织和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试点建设总体评价,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相关证明材料和附件等,内容应客观真实。
  
  三、自总结评估报告的正文统一使用仿宋_GB2312字体,小三字号;表格统一用宋体五号填写。电子版文件名格式为“试点城市名称创新型城市试点建设自总结评估报告:试点批复年度”,如“安徽合肥市创新型城市试点建设自总结评估报告:2010”。
  
  四、如有问题,请联系010-58882532。
  
  联系人姓名:
  
  所在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座机和手机):
  
  传真: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一、试点城市基本情况
  
  试点城市的行政区划、人口、经济规模、产业结构、主导产业、科技创新发展等基本情况。用数字说话,简明扼要。
  
  二、试点建设方案提出的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
  
  对照试点建设方案提出的目标和各项指标,逐一列出完成情况,并做详实分析,重要指标请附计算方法和原始数据。
  
  作为国家第三方评估参考,请对照《指引》中的“建设创新型城市指标体系”,逐一列出指标情况,填写附表。
  
  三、重点任务实施情况
  
  逐一阐述试点建设方案中提出的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包括总体情况、具体进展和成效、问题分析等,重要数据请作分析并说明测算依据。
  
  简要阐述取得的典型经验和亮点做法。
  
  四、组织和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试点建设组织领导情况,包括是否成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提供相关成立文件),是否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或市委、市政府专题会议(提供会议纪要等文件),是否在人员、经费等方面作出专门安排(提供相关文件材料),是否向各有关部门、地方细化了职责分工和任务目标(提供相关文件材料),是否明确了监督考核指标并适时开展了监督考核工作(提供相关文件材料)等。
  
  试点建设保障措施情况,包括是否由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创新驱动发展特别是专门针对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重要文件(提供相关文件材料),是否专门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和改革举措(提供相关文件材料),市委、市政府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和提升创新治理能力等方面是否取得显著成效,等等。
  
  五、试点建设总体评价
  
  对是否达到试点建设方案提出的预期目标进行整体分析和总体评价。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意见和建议
  
  七、相关的证明材料和附件。
  
  附:建设创新型城市指标进展情况
  
  附
  
  建设创新型城市指标进展情况

 
科技部创新发展司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司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创新型城市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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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创新发展司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司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创新型城市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7-03-06 来源:未知 点击:

  国科创函〔2017〕3号
  
  科技部创新发展司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司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创新型城市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建设创新型城市工作指引》(国科发创〔2016〕370号,以下简称《指引》)部署要求,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拟于2017年对61个创新型试点城市开展总结评估,启动新一批创新型城市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试点建设自总结评估。请61个创新型试点城市对照试点建设方案,结合《指引》要求及“建设创新型城市指标体系”,抓紧开展试点建设自总结评估,形成自总结评估报告。报告内容重点包括试点建设总体情况和整体评价、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重点任务实施情况、组织保障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取得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等,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发展改革委加强对试点城市自总结评估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于2017年3月31日前将审核后的试点城市自总结评估报告送科技部创新发展司。
  
  二、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拟于2017年上半年委托相关单位开展创新型城市试点建设第三方评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发展改革委对试点建设自总结评估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于达到试点建设预期成效的城市,向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评估申请;对于未达到试点建设预期成效的城市,进一步加强对试点城市的监督考核和支持引导。通过第三方评估,对于确实达到预期成效的城市,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明确其进入创新型城市行列。
  
  三、启动新一轮创新型城市建设。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家创新驱动发展的整体部署,统筹考虑东、中、西及东北区域布局,在不同地区选择若干具备基础、带动作用强的城市开展创新型城市建设。对于已经提出需求并已报送创新型城市试点建设方案的城市,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驱动发展的系列新思想新要求,结合《指引》部署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试点建设方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会同发展改革委函送科技部。对于其他城市,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发展改革委指导城市编制创新型城市建设方案,主要包括发展基础、建设思路、原则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监测评价及指标体系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函送科技部。
  
  联 系 人:韩宇杰  曹宁
  
  电    话:010-58881666  58881640
  
  电子邮箱:jhs_qyc@most.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5号
  
  附件:创新型城市试点建设自总结评估报告编写提纲
  
  科技部创新发展司
  
  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司
  
  2017年1月19日
  
  附件
  
  创新型城市试点建设自总结评估报告
  
  编写提纲
  
  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         (加盖公章)
  
  城市(区):                   (加盖城市人民政府公章)
  
  试点建设起止时间:    年  月至    年  月
  
  自总结评估时间:        年   月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科技部创新发展司制
  
  编写说明
  
  一、自总结评估报告由各试点城市填写,加盖城市人民政府公章后报送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审核并加盖公章。
  
  二、自总结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试点城市基本情况,试点建设方案提出的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重点任务的实施情况,组织和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试点建设总体评价,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相关证明材料和附件等,内容应客观真实。
  
  三、自总结评估报告的正文统一使用仿宋_GB2312字体,小三字号;表格统一用宋体五号填写。电子版文件名格式为“试点城市名称创新型城市试点建设自总结评估报告:试点批复年度”,如“安徽合肥市创新型城市试点建设自总结评估报告:2010”。
  
  四、如有问题,请联系010-58882532。
  
  联系人姓名:
  
  所在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座机和手机):
  
  传真: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一、试点城市基本情况
  
  试点城市的行政区划、人口、经济规模、产业结构、主导产业、科技创新发展等基本情况。用数字说话,简明扼要。
  
  二、试点建设方案提出的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
  
  对照试点建设方案提出的目标和各项指标,逐一列出完成情况,并做详实分析,重要指标请附计算方法和原始数据。
  
  作为国家第三方评估参考,请对照《指引》中的“建设创新型城市指标体系”,逐一列出指标情况,填写附表。
  
  三、重点任务实施情况
  
  逐一阐述试点建设方案中提出的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包括总体情况、具体进展和成效、问题分析等,重要数据请作分析并说明测算依据。
  
  简要阐述取得的典型经验和亮点做法。
  
  四、组织和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试点建设组织领导情况,包括是否成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提供相关成立文件),是否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或市委、市政府专题会议(提供会议纪要等文件),是否在人员、经费等方面作出专门安排(提供相关文件材料),是否向各有关部门、地方细化了职责分工和任务目标(提供相关文件材料),是否明确了监督考核指标并适时开展了监督考核工作(提供相关文件材料)等。
  
  试点建设保障措施情况,包括是否由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创新驱动发展特别是专门针对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重要文件(提供相关文件材料),是否专门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和改革举措(提供相关文件材料),市委、市政府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和提升创新治理能力等方面是否取得显著成效,等等。
  
  五、试点建设总体评价
  
  对是否达到试点建设方案提出的预期目标进行整体分析和总体评价。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意见和建议
  
  七、相关的证明材料和附件。
  
  附:建设创新型城市指标进展情况
  
  附
  
  建设创新型城市指标进展情况

 
科技部创新发展司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司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创新型城市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