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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900万元!《重庆两江新区促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政策》

来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3-02-17 点击:

  近日,为进一步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重庆两江新区促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政策》(以下简称《政策》)正式印发,与此前新区发布的“1+N”系列政策联动实施,企业可获得叠加支持,单个园区/企业每年扶持金额最高可达900万元。
 
  该《政策》作为两江新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普惠政策,从优化产业发展载体支持、支持企业壮大规模、鼓励企业高质量发展、支持企业资质升级、开放智慧应用场景、鼓励企业引进优秀人才等方面着手,对符合相应条件的园区和企业,给予梯级金额奖励。
 
  比如,为支持企业壮大规模,新区对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000万元、1亿元、3亿元、5亿元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6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一次性奖励。
 
  此外,新区鼓励大中型企业剥离涉及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相关业务,并在新区直管区内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符合相关条件以后,可支持金额最高300万元。
 
  又如,新区鼓励企业高质量发展,对首次入选“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榜单和首次入选“重庆市重点软件企业”榜单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将给予不同金额的奖励。
 
  对首次通过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模型)五级、四级、三级、二级认证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在开放智慧应用场景方面,新区在开展开放场景“揭榜挂帅”活动的同时,将对“揭榜”前三名的市场主体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在人才引育方面,新区一方面鼓励企业引进优秀人才,可按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给予最高不超过2万元/人的安家补贴;另一方面,新区也鼓励企业建立多层次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人才培养体系,对认定为市级及以上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域实习实训基地的,按照市级奖励到位资金的50%给予配套资金奖励,同一企业累计配套奖励最高可达50万元。
 
  重庆两江新区促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政策
 
  为深入实施国家软件发展战略,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发布的《重庆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满天星”行动计划(2022—2025年)》,助推两江新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政策。
 
  第一条优化产业发展载体支持。鼓励园区运营主体开展“拎包入住”试点,对入驻企业人均营业收入不低于15万元,且经认定的试点园区,分别给予以下支持:
 
  (一)试点园区位于两江软件园区域内的,自首个租赁协议签订之日起第一至第三年,按其当年度实际为园区企业减免租金总额的100%给予支持;
 
  (二)试点园区位于两江新区直管区其他区域内的,自首个租赁协议签订之日起第一至第五年,按其当年度实际为园区企业减免租金总额的100%给予支持。
 
  单个园区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年。
 
  第二条鼓励园区运营主体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生态,打造特色软信产业园区配套设施。新区将按照特色软信产业园绩效评价办法相关规定对园区运营主体实施考核,对考核合格的运营主体每年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运营支持,并按当年园区对新区新增综合贡献的30%给予园区营运主体培育扶持,单个园区每年扶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培育扶持资金原则上最高不超过园区当年度区级综合贡献总额。
 
  对获得重庆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满天星”示范楼宇荣誉称号的,给予运营主体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第三条支持企业壮大规模。对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000万元、1亿元、3亿元、5亿元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6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奖励后又达到更高级规模的,给予相应差额奖励。
 
  对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后,年营业收入每增长3亿元及以上,且当年营业收入增长不低于10%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
 
  第四条鼓励各行业大中型企业剥离软信相关业务,在新区直管区内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对前述新成立且一年内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按其当年度软件业务收入的3%给予支持,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第五条鼓励企业高质量发展。首次入选“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榜单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一次性奖励;首次入选“重庆市重点软件企业”榜单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按照市级奖励到位资金最高不超过50%给予配套资金奖励。
 
  第六条支持企业资质升级。对首次通过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模型)五级、四级、三级、二级认证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奖励后又被认定为更高级别认证的,给予相应差额奖励。
 
  第七条开放智慧应用场景。编制发布开放场景清单,对纳入项目优先支持申报中央预算内、政府贴息、市级财政专项等资金支持。开展开放场景“揭榜挂帅”活动,对“揭榜”前三名的市场主体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对参与新区组织的创新创业大赛、平台公司开展场景开放供需活动的获奖单位,按照对应规则执行。
 
  第八条鼓励企业引进优秀人才。对上一年度软件业务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在新区缴纳社会保险总人数不少于100人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其首次在渝工作并与企业签订三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人才,经认定,按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给予最高不超过2万元/人的安家补贴。支持标准为:
 
  (一)上一年度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后)不低于30万元(含)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人才分三年按最高不超过10000元、6000元、4000元予以支持;
 
  (二)上一年度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后)不低于20万元(含)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人才分两年按最高不超过6000元、4000元予以支持;
 
  (三)上一年度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后)不低于15万元(含)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人才分两年按最高不超过5000元、3000元予以支持。
 
  第九条鼓励企业建立多层次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人才培养体系。对认定为市级及以上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域实习实训基地的,按照市级奖励到位资金的50%给予配套资金奖励,同一企业累计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第十条鼓励软件和信息服务龙头企业、专业投资机构共同发起设立或参与设立两江新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投资基金,用于引导优质项目落户,培育本土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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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900万元!《重庆两江新区促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政策》

2023-02-17 来源:高新院 achie.org 点击:

  近日,为进一步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重庆两江新区促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政策》(以下简称《政策》)正式印发,与此前新区发布的“1+N”系列政策联动实施,企业可获得叠加支持,单个园区/企业每年扶持金额最高可达900万元。
 
  该《政策》作为两江新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普惠政策,从优化产业发展载体支持、支持企业壮大规模、鼓励企业高质量发展、支持企业资质升级、开放智慧应用场景、鼓励企业引进优秀人才等方面着手,对符合相应条件的园区和企业,给予梯级金额奖励。
 
  比如,为支持企业壮大规模,新区对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000万元、1亿元、3亿元、5亿元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6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一次性奖励。
 
  此外,新区鼓励大中型企业剥离涉及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相关业务,并在新区直管区内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符合相关条件以后,可支持金额最高300万元。
 
  又如,新区鼓励企业高质量发展,对首次入选“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榜单和首次入选“重庆市重点软件企业”榜单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将给予不同金额的奖励。
 
  对首次通过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模型)五级、四级、三级、二级认证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在开放智慧应用场景方面,新区在开展开放场景“揭榜挂帅”活动的同时,将对“揭榜”前三名的市场主体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在人才引育方面,新区一方面鼓励企业引进优秀人才,可按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给予最高不超过2万元/人的安家补贴;另一方面,新区也鼓励企业建立多层次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人才培养体系,对认定为市级及以上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域实习实训基地的,按照市级奖励到位资金的50%给予配套资金奖励,同一企业累计配套奖励最高可达50万元。
 
  重庆两江新区促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政策
 
  为深入实施国家软件发展战略,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发布的《重庆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满天星”行动计划(2022—2025年)》,助推两江新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政策。
 
  第一条优化产业发展载体支持。鼓励园区运营主体开展“拎包入住”试点,对入驻企业人均营业收入不低于15万元,且经认定的试点园区,分别给予以下支持:
 
  (一)试点园区位于两江软件园区域内的,自首个租赁协议签订之日起第一至第三年,按其当年度实际为园区企业减免租金总额的100%给予支持;
 
  (二)试点园区位于两江新区直管区其他区域内的,自首个租赁协议签订之日起第一至第五年,按其当年度实际为园区企业减免租金总额的100%给予支持。
 
  单个园区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年。
 
  第二条鼓励园区运营主体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生态,打造特色软信产业园区配套设施。新区将按照特色软信产业园绩效评价办法相关规定对园区运营主体实施考核,对考核合格的运营主体每年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运营支持,并按当年园区对新区新增综合贡献的30%给予园区营运主体培育扶持,单个园区每年扶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培育扶持资金原则上最高不超过园区当年度区级综合贡献总额。
 
  对获得重庆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满天星”示范楼宇荣誉称号的,给予运营主体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第三条支持企业壮大规模。对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000万元、1亿元、3亿元、5亿元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6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奖励后又达到更高级规模的,给予相应差额奖励。
 
  对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后,年营业收入每增长3亿元及以上,且当年营业收入增长不低于10%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
 
  第四条鼓励各行业大中型企业剥离软信相关业务,在新区直管区内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对前述新成立且一年内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按其当年度软件业务收入的3%给予支持,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第五条鼓励企业高质量发展。首次入选“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榜单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一次性奖励;首次入选“重庆市重点软件企业”榜单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按照市级奖励到位资金最高不超过50%给予配套资金奖励。
 
  第六条支持企业资质升级。对首次通过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模型)五级、四级、三级、二级认证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奖励后又被认定为更高级别认证的,给予相应差额奖励。
 
  第七条开放智慧应用场景。编制发布开放场景清单,对纳入项目优先支持申报中央预算内、政府贴息、市级财政专项等资金支持。开展开放场景“揭榜挂帅”活动,对“揭榜”前三名的市场主体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对参与新区组织的创新创业大赛、平台公司开展场景开放供需活动的获奖单位,按照对应规则执行。
 
  第八条鼓励企业引进优秀人才。对上一年度软件业务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在新区缴纳社会保险总人数不少于100人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其首次在渝工作并与企业签订三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人才,经认定,按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给予最高不超过2万元/人的安家补贴。支持标准为:
 
  (一)上一年度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后)不低于30万元(含)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人才分三年按最高不超过10000元、6000元、4000元予以支持;
 
  (二)上一年度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后)不低于20万元(含)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人才分两年按最高不超过6000元、4000元予以支持;
 
  (三)上一年度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后)不低于15万元(含)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人才分两年按最高不超过5000元、3000元予以支持。
 
  第九条鼓励企业建立多层次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人才培养体系。对认定为市级及以上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域实习实训基地的,按照市级奖励到位资金的50%给予配套资金奖励,同一企业累计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第十条鼓励软件和信息服务龙头企业、专业投资机构共同发起设立或参与设立两江新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投资基金,用于引导优质项目落户,培育本土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