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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农业农村“两整治一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来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2-09-02 点击:

  今年起,江西南昌启动了以“农村路域环境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特色产业提升”为主抓手的农业农村“两整治一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在南昌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南昌市农业农村“两整治一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中,围绕农产品稳产保供、农业产业强镇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龙头企业培育等四项重点任务,明确了13条支持政策。
 
  拟通过政策引领、多方协力、抓实抓细、久久为功,在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重要农产品保供任务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推动稻米、油菜、蔬菜、水果、花卉、茶叶、家禽、水产等八大重点产业提档升级,加快农业特色产业“接二连三”,扶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全面助力打造农业特色产业振兴“南昌样板”。
 
  对市级高效设施农业示范基地,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额度,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奖补,市级财政奖补资金不超过固定资产总投资的20%,每个不超过1000万元。
 
  对市级粮油作物高质高效示范片,市级财政每个奖补不超过50万元。
 
  对创建认定的市级绿色有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市级财政每个奖补不超过20万元。
 
  对纳入市级扶持的农业产业强镇,根据建设投入情况,每个每年安排市级财政奖补项目资金500万元左右,用于扶持生产经营主体发展提升农业特色产业,单个项目奖补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基于特色产业发展需要,农业产业强镇可连续扶持2-3年。
 
  对列入国家级和省级扶持的农业产业强镇,市级财政分别给予每个700万元、600万元奖补,奖补资金专项用于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提升。
 
  对2021年以来创建或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市级财政分别给予每个5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奖补,奖补资金专项用于支持该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提升。
 
  对列入市级重点发展的特色产业,根据区域产业发展规模、投资额度、发展潜力等情况,市级财政按照“一事一议”的形式予以奖补。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市级财政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首次入选中国农业企业500强或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全国农业产业化头部企业的,市级财政给予50万元的奖励,仅奖励其中一类,不重复奖励。
 
  市级财政对入选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的县区给予每个40万元的奖励,对入选中国农业品牌目录的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给予每个主体2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入选江西农产品二十大区域公用品牌的县区给予每个10万元的奖励。
 
  对2021年以来首次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联合体,市级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上一年度用于正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贷款进行贴息,贴息标准按照不超过上年末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0%予以奖补,市级财政单个企业贴息金额最低不少于5万元、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择优扶持一批具有一定投资规模和示范带动作用的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乡村休闲旅游业等,市级财政奖补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单个企业奖补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上述13条支持政策,同一企业若同时符合市级层面同类型多项资金奖补政策的,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奖补”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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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农业农村“两整治一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2022-09-02 来源:高新院 achie.org 点击:

  今年起,江西南昌启动了以“农村路域环境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特色产业提升”为主抓手的农业农村“两整治一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在南昌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南昌市农业农村“两整治一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中,围绕农产品稳产保供、农业产业强镇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龙头企业培育等四项重点任务,明确了13条支持政策。
 
  拟通过政策引领、多方协力、抓实抓细、久久为功,在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重要农产品保供任务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推动稻米、油菜、蔬菜、水果、花卉、茶叶、家禽、水产等八大重点产业提档升级,加快农业特色产业“接二连三”,扶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全面助力打造农业特色产业振兴“南昌样板”。
 
  对市级高效设施农业示范基地,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额度,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奖补,市级财政奖补资金不超过固定资产总投资的20%,每个不超过1000万元。
 
  对市级粮油作物高质高效示范片,市级财政每个奖补不超过50万元。
 
  对创建认定的市级绿色有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市级财政每个奖补不超过20万元。
 
  对纳入市级扶持的农业产业强镇,根据建设投入情况,每个每年安排市级财政奖补项目资金500万元左右,用于扶持生产经营主体发展提升农业特色产业,单个项目奖补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基于特色产业发展需要,农业产业强镇可连续扶持2-3年。
 
  对列入国家级和省级扶持的农业产业强镇,市级财政分别给予每个700万元、600万元奖补,奖补资金专项用于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提升。
 
  对2021年以来创建或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市级财政分别给予每个5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奖补,奖补资金专项用于支持该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提升。
 
  对列入市级重点发展的特色产业,根据区域产业发展规模、投资额度、发展潜力等情况,市级财政按照“一事一议”的形式予以奖补。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市级财政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首次入选中国农业企业500强或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全国农业产业化头部企业的,市级财政给予50万元的奖励,仅奖励其中一类,不重复奖励。
 
  市级财政对入选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的县区给予每个40万元的奖励,对入选中国农业品牌目录的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给予每个主体2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入选江西农产品二十大区域公用品牌的县区给予每个10万元的奖励。
 
  对2021年以来首次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联合体,市级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上一年度用于正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贷款进行贴息,贴息标准按照不超过上年末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0%予以奖补,市级财政单个企业贴息金额最低不少于5万元、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择优扶持一批具有一定投资规模和示范带动作用的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乡村休闲旅游业等,市级财政奖补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单个企业奖补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上述13条支持政策,同一企业若同时符合市级层面同类型多项资金奖补政策的,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奖补”原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