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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和“城市矿产”示范基地验收结果公示

来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1-10-21 点击:

根据《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中期评估及终期验收管理办法》、《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中期评估及终期验收管理办法》,经第三方机构论证,初步确定通过验收的示范试点名单(附件)。
为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2021年10月19日-10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质疑,请于10月25日前将有关情况和证明材料传真至两部委有关司局(来信请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传真:010-68505594

财政部经建司传真:010-61965397

附件:通过验收的示范试点名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2021年10月19日

通过验收的示范试点名单 

一、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

1.内蒙古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

2.鞍山经济开发区

3.牡丹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4.上海青浦工业园区

5.上海临港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

6.江苏邳州经济开发区

7.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

8.宁波大榭开发区

9.叶集经济开发区

10.福建泉港石化工业园

11.厦门市集美(杏林)台商投资区

12.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13.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14.新乡经济开发区

15.湖北孝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6.衡阳常宁水口山经济开发区

17.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18.深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坪山园区

19.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

20.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

21.贵州红果经济开发区

22.陕西省铜川经济技术开发区董家河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园

23.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产业园

24.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

25.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26.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

27.新疆五家渠经济技术开发区

28.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城市矿产”示范基地

1.大冶有色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园

2.玉林龙潭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园区

3.陕西再生资源产业园

4.克拉玛依石油化工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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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和“城市矿产”示范基地验收结果公示

2021-10-21 来源:高新院 achie.org 点击:

根据《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中期评估及终期验收管理办法》、《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中期评估及终期验收管理办法》,经第三方机构论证,初步确定通过验收的示范试点名单(附件)。
为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2021年10月19日-10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质疑,请于10月25日前将有关情况和证明材料传真至两部委有关司局(来信请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传真:010-68505594

财政部经建司传真:010-61965397

附件:通过验收的示范试点名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2021年10月19日

通过验收的示范试点名单 

一、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

1.内蒙古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

2.鞍山经济开发区

3.牡丹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4.上海青浦工业园区

5.上海临港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

6.江苏邳州经济开发区

7.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

8.宁波大榭开发区

9.叶集经济开发区

10.福建泉港石化工业园

11.厦门市集美(杏林)台商投资区

12.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13.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14.新乡经济开发区

15.湖北孝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6.衡阳常宁水口山经济开发区

17.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18.深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坪山园区

19.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

20.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

21.贵州红果经济开发区

22.陕西省铜川经济技术开发区董家河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园

23.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产业园

24.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

25.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26.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

27.新疆五家渠经济技术开发区

28.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城市矿产”示范基地

1.大冶有色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园

2.玉林龙潭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园区

3.陕西再生资源产业园

4.克拉玛依石油化工工业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