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云春:解决区域协调发展的根本——变行政区经济为经济区经济
来源:未知 日期:2016-03-22 点击:次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缩小城乡区域差距,既是调整经济结构的重点,也是释放发展潜力的关键。那么,未来五年,中国应如何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侯云春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专访,他坦言,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根本之道在于变当前的行政区经济为经济区经济,不打破这一格局,就难以真正做到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侯云春说,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各项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中国的经济版图也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空间布局总体而言更加趋向科学合理。不过,区域发展差距也一直是我国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重要问题。
“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区域发展不协调的问题,我认为根子在于现有的以行政区划为主组织经济活动的经济运行模式,必须通过深化改革,打破地区分割,清除各种显性的和隐性的制度性、体制性障碍,实现各种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和企业的优化重组,变行政区经济为经济区经济。”侯云春说,我国以增值税、营业税等间接税为主的税收体制和由“分灶吃饭”沿袭而来的财政分配格局,形成了中国特色强烈的“行政区经济”,各级地方政府受利益驱动或迫于地方财政收入的压力,招商引资、上项目、办园区、拉企业的积极性很高,在有力促进各地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重复建设、“底线竞争”、地区产业结构同构化等突出问题。
侯云春举例道,有些地区为了保证当地财政收入,明明并不适合本地区发展的项目或已经不合时宜的项目也要强行上马或保留,“比如一些适合规模经营的行业,有的地方的小厂小矿即使效率效益不佳、污染环境也要坚持办下去。还有的地区,只是因为历史原因建有钢厂,明明本地没有矿石资源,却要从长江将矿石运至本地来进行生产,甚至不如从外地直接运进钢材更加节省资金和运力。这些做法显然是不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的。”
他说,由于各地天然资源禀赋等的差异,在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一定差距也是正常的和自然的,但问题是,在各地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人均可支配财政支出方面则不应存在过大的差距。“以行政区划为主来组织经济活动,使全国统一的共同市场难以真正形成,最终导致一些区域的经济增长成本加大,严重阻碍经济区的进一步发展,加重区域经济发展不协调的矛盾,还往往使经济问题演化为社会问题。”
而要打破这种格局,则必须跨越各种显性的和隐性的制度性、体制性障碍,实现从行政区经济向经济区经济的转变。侯云春指出,只有通过全面深化包括财税体制等在内的改革,理顺各级政府的事权和财权,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从根本上扫除各种障碍,才能真正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具体而言,应在以下三个方面实现转变。
一是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调整财政分配格局,逐步减少间接税比重,提高直接税比重。同时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尽快改变地区财力差距过大的状况,逐步实现不同地区人均可支配财力大体相当。
二是正确发挥好政府作用,真正实现政府职能转变,从过去简单的“找投资、拉项目”等直接组织经济活动,更多地转向以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和做好市场监管为主的职能转变。如充分利用三个清单(负面清单、正面清单、责任清单)厘清政府与市场主体、行政权力与市场规则的关系,界定其边界,规范其行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真正发挥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应有的作用。
三是伴随着城镇化进程中人口资源分布和人口流动,政府应在促进人口空间结构、经济布局和人口分布的合理聚集上下功夫,通过户籍制度等改革,使人口得以自由流动,使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经济区域协调发展相结合。“如有的不适合居住的地方,可以进行疏散,引导人口和经济向适宜开发的区域集聚,保护农业和生态发展空间,促进人口、经济与资源环境相协调。”
“以上问题不解决,当前的行政区经济不改变,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则难以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侯云春最后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