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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 | 最高200万!2023年度高新区节能降碳绿色发展专项资金申报

来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3-08-23 点击:

  2023年度无锡高新区节能降碳绿色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开始了,重点支持节能降碳项目、支持节能环保与循环经济项目、支持绿色示范创建、新能源推广应用项目、鼓励企业实施智能化能源管理平台和清洁生产项目等5类项目。工作通知如下:
 
  支持方式
 
  支持节能降碳项目:对节能改造项目、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最高按每吨标准煤500元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100万元。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方,按照项目投资额的20%进行扶持,单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节能环保与循环经济项目:单个项目扶持金额最高200万元。
 
  支持绿色示范创建:分别对获得五星、四星级绿色工厂的企业,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评工信部工业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奖励。
 
  支持新能源推广应用:补贴标准为0.05-0.1元/瓦,单个项目最高上限25-50万元。
 
  智能化能源管理平台和清洁生产项目:对企业新建智能化能源管控项目并接入省能耗在线监测平台,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对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并取得清洁生产审核证书的单位,给予一次性2万元的奖励。
 
  *具体奖补方式详见附件1
 
  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在无锡高新区范围内注册、经营和纳税,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或机构:
 
  1.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各项法定许可手续完善,申报单位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体系健全,申报日期前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无锡市社会法人公共信用评价报告》信用报告等级不得为C+及以下);
 
  2.申报单位三年内未出现严重安全生产事故、因环保违法受到处罚、存在偷税漏税事实受到处罚并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3.工业企业上年度资源利用绩效评价被列入D类的,不得进行申报。在兑付财政扶持资金时,对资源利用绩效评价为C类的企业原则上按照80%比例兑付产业扶持资金;
 
  4.项目实施单位遵守《节约能源法》等节能法律法规,重视节能降碳工作,完成节能目标任务,具有较强的节能降碳意识,能为节能降碳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申报节能改造项目的单位应具有较为完善的能源统计、计量与管理制度。
 
  (二)申报项目基本条件
 
  1.申报项目符合相关“项目申报指南”支持的领域和对象。
 
  2.申报项目实行限项限额管理,评审制项目同一企业、单位每年支持总数不超过2个(评审制项目指需要第三方审计事务所审计或专家评审的项目,如节能降碳项目类),核准制项目每年支持总数不超过3个,且总额不超过100万元;“一事一议”项目不得申请区级评审类项目。
 
  3.申报项目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项目子项有具体规定的,按照子项规定执行。
 
  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按属地原则上报。
 
  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锡新通平台申报入口http://eswnd.ixinwu.com,注册登录后点击进入“节能降碳绿色发展”模块进行网络申报(已注册企业无需重复注册),报送准确、真实、完整、有效申报材料,企业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
 
  其中申报新能源推广应用项目(含光伏和储能项目)报区发改委(新吴区科技商务中心809办公室)进行审核。
 
  鼓励企业实施节能降碳项目、支持节能环保与循环经济项目、支持绿色示范创建、鼓励企业实施智能化能源管理平台和清洁生产项目报区工信局(新吴区科技商务中心1220办公室)进行审核。
 
  纸质申报材料应当完整、清晰,确保真实性、有效性,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在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涉及票据的复印资料加盖公章和财务章。
 
  2.申报受理时间
 
  网上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11日(星期一)24:00,纸质材料送达截止时间为9月15日(星期五)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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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 | 最高200万!2023年度高新区节能降碳绿色发展专项资金申报

2023-08-23 来源:高新院 achie.org 点击:

  2023年度无锡高新区节能降碳绿色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开始了,重点支持节能降碳项目、支持节能环保与循环经济项目、支持绿色示范创建、新能源推广应用项目、鼓励企业实施智能化能源管理平台和清洁生产项目等5类项目。工作通知如下:
 
  支持方式
 
  支持节能降碳项目:对节能改造项目、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最高按每吨标准煤500元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100万元。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方,按照项目投资额的20%进行扶持,单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节能环保与循环经济项目:单个项目扶持金额最高200万元。
 
  支持绿色示范创建:分别对获得五星、四星级绿色工厂的企业,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评工信部工业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奖励。
 
  支持新能源推广应用:补贴标准为0.05-0.1元/瓦,单个项目最高上限25-50万元。
 
  智能化能源管理平台和清洁生产项目:对企业新建智能化能源管控项目并接入省能耗在线监测平台,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对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并取得清洁生产审核证书的单位,给予一次性2万元的奖励。
 
  *具体奖补方式详见附件1
 
  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在无锡高新区范围内注册、经营和纳税,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或机构:
 
  1.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各项法定许可手续完善,申报单位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体系健全,申报日期前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无锡市社会法人公共信用评价报告》信用报告等级不得为C+及以下);
 
  2.申报单位三年内未出现严重安全生产事故、因环保违法受到处罚、存在偷税漏税事实受到处罚并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3.工业企业上年度资源利用绩效评价被列入D类的,不得进行申报。在兑付财政扶持资金时,对资源利用绩效评价为C类的企业原则上按照80%比例兑付产业扶持资金;
 
  4.项目实施单位遵守《节约能源法》等节能法律法规,重视节能降碳工作,完成节能目标任务,具有较强的节能降碳意识,能为节能降碳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申报节能改造项目的单位应具有较为完善的能源统计、计量与管理制度。
 
  (二)申报项目基本条件
 
  1.申报项目符合相关“项目申报指南”支持的领域和对象。
 
  2.申报项目实行限项限额管理,评审制项目同一企业、单位每年支持总数不超过2个(评审制项目指需要第三方审计事务所审计或专家评审的项目,如节能降碳项目类),核准制项目每年支持总数不超过3个,且总额不超过100万元;“一事一议”项目不得申请区级评审类项目。
 
  3.申报项目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项目子项有具体规定的,按照子项规定执行。
 
  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按属地原则上报。
 
  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锡新通平台申报入口http://eswnd.ixinwu.com,注册登录后点击进入“节能降碳绿色发展”模块进行网络申报(已注册企业无需重复注册),报送准确、真实、完整、有效申报材料,企业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
 
  其中申报新能源推广应用项目(含光伏和储能项目)报区发改委(新吴区科技商务中心809办公室)进行审核。
 
  鼓励企业实施节能降碳项目、支持节能环保与循环经济项目、支持绿色示范创建、鼓励企业实施智能化能源管理平台和清洁生产项目报区工信局(新吴区科技商务中心1220办公室)进行审核。
 
  纸质申报材料应当完整、清晰,确保真实性、有效性,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在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涉及票据的复印资料加盖公章和财务章。
 
  2.申报受理时间
 
  网上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11日(星期一)24:00,纸质材料送达截止时间为9月15日(星期五)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