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9+258!郑州高新区拟认定瞪羚、独角兽企业名单 正在公示
来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3-02-15 点击:次
为深入推进瞪羚、独角兽企业等高成长企业培育工作,精准发现、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发展潜力大的高成长企业,按照高新区管委会工作安排,郑州高新区开展了瞪羚、独角兽企业的认定工作,经过企业申报、第三方机构遴选、高新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审议等环节,现对2021年拟认定的179家瞪羚、独角兽企业名单和2022年拟认定的258家瞪羚、独角兽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0日——2023年2月16日。(后附认定名单)
瞪羚、独角兽企业不仅是新经济赛道中引领产业变革的重要力量,也是城市经济发展潜力的“折射镜”。近年来,郑州高新区高度重视瞪羚、独角兽企业等高成长企业培育工作,搭建起“从潜在瞪羚到独角兽”的新物种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新物种企业迅速发展。
根据《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高新区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郑开管〔2022〕1号):
对通过高新区潜在瞪羚和瞪羚企业遴选和认定的企业,按照以下标准给予奖励:
(一)首次被认定为潜在瞪羚企业的,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连续两年被认定为潜在瞪羚企业且科技活动投入强度(即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正增长的,再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
(二)首次被认定为瞪羚企业的,给予最高15万元奖励,连续两年被认定为瞪羚企业且科技活动投入强度(即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正增长的,再给予最高15万元奖励;
(三)企业升级的,给予差额奖励,企业降级的,不再给予认定奖励。
对通过高新区独角兽、准独角兽、种子独角兽企业认定的企业,按照以下标准给予奖励:
(一)对首次被认定为独角兽企业的,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连续两年被认定为独角兽企业且科技活动投入强度(即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及企业估值正增长的,再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
(二)对首次被认定为准独角兽企业的,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连续两年被认定为准独角兽企业且科技活动投入强度(即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及企业估值正增长的,再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三)对首次被认定为种子独角兽企业的,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连续两年被认定为种子独角兽企业且科技活动投入强度(即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及企业估值正增长的,再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
(四)企业升级的(由种子独角兽企业升级为准独角兽、独角兽企业或由准独角兽企业升级为独角兽企业的),给予差额奖励,企业降级的(由独角兽企业降级为准独角兽、种子独角兽企业或由准独角兽企业降级为种子角兽企业的),不再给予认定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