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高新区:探寻“多规融合”新路径
来源:未知 日期:2015-11-26 点击:次
常州高新区(新北区)孟河镇东部沿江地区,引入长江水源进行水产养殖的地理优势十分明显,故在农业规划中为“水产养殖区”,且在农业生产中被定义为“最美水乡”。然而,在目前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该地区大部分地块规划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不得挖塘养鱼和发展林果业。

农业和国土,到底哪家说了算?由于规出多门,互相“打架”的情形常有发生,城市建设经常陷入发展与生态保护顾此失彼的怪圈。因此,将发展、城乡、土地、环保等多种规划统筹并整合起来,“多规合一”,迫在眉睫。
根据省、常州市有关部署,2014年6月,新北区开始探索面向“新型城镇化”的“多规合一”工作,一张统筹规划全区发展的新蓝图就此铺开。
常州市国土资源局新北分局将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城乡建设用地进行叠合分析,选出了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叠区域,并统计了他们的分布以及斑块数量、面积、权属和具体用途。得出的结论令人吃惊:布局图斑差异1522处,图斑面积约4488.89公顷。
“我们对这两个规划的建设用地空间布局进行详细分析,确定了他们之间空间布局差异区域的规模、位置和图斑。对于其他规划,我们同样进行了相应的分析,这就找到了问题的症结所在,我们也就能对症下药了。”新北分局耕保规划科副科长丁国松说。
通过开展多规差异分析发现,新北区“多规”差异的核心关键在土地规划和城乡规划之间,主要体现在中心城区范围划定、空间管制区分划定、用地分类标准、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以及城乡建设用地布局等方面。
农业发展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间的融合发展,是新北区在“多规合一”试点中结合当地发展实际提出的要求。“‘多规合一’工作的核心,就是应对资源紧张的形势需求。”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陆建华说,“在开展试点工作时,我们始终围绕城市发展的阶段性需求和总体发展目标,把实现结构化与布局调整并举、政策完善与管理创新相结合,确保‘多规’在用地规模、发展时序上保持衔接,也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新北区实现土地资源由粗放、单向型向集约、循环型转变。”
“作为一项全新的工作,我们自身并没有理论和实践经验,摸着石头过河肯定是常态。”常州市国土资源局新北分局局长管卫忠说。为了确保“多规合一”工作少走弯路、准确定位、找准方向,新北区“多规合一”工作领导小组先后4次南下,前往重庆、武汉、广州、深圳等地开展专题学习和研究,取真经、拓视野、谋思路。同时,聘请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规划所、江苏省土地勘测规划院、广州市城市规划设计院等国内“多规合一”权威机构专家组成咨询班子,为新北区的试点工作积极出谋划策。此外,常州市规划设计院和南京大学承担技术编制工作,建立每周工作例会制度,为稳妥推进试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和保证。
有了这些坚强后盾,新北区“多规合一”之路就此展开。去年8月,《常州市新北区“多规合一”工作方案》出炉,明确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合一为重点,融合农业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建立科学规划体系,形成统一的“多规合一”土地分类标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红线”,探索“多规合一”技术标准。
“现在,我们编制了《‘多规合一’技术规定》等5套规划文本,完成了五线管控专题研究报告,并对耕地与生态空间保护、城市绿地布局调整、空间规划相关法规政策进行系统研究,拿出了一整套符合新北区发展实际、切实可行的系统文件,让试点工作做到了有据可循、有章可依。”管卫忠说。
10月底,省国土资源厅负责人在常州调研时,对新北区“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目前,新北区完成“多规合一”阶段性成果,并于11月18日将成果资料上报省国土资源厅论证,将为全省其他区县开展相关试点工作提供有益借鉴。
通过“多规合一”,新北区初步协调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利用规划差异图斑15.85平方公里,缩小城市规模28.50平方公里;探索建立了新北区多规管理规定,明确新北区“多规合一”各类控制线的管控要求和动态更新机制。同时,通过“多规合一”,新北区打破“多规”壁垒,融合“多规”差异,促进经发、国土、规划、农林、环保等部门的交流互动,构建起了相互联动、多方协调、无缝对接的新型部门协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