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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来源:未知 日期:2018-04-17 点击:

  当前发展高技术产业的观点主要分为三类:一是引进吸收论,二是竞争赶超论,三是比例协调论。

  第一种观点强调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对传统产业经济效率的提高和对自身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反对“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寄望能在尖端的IT产业的发展上赶上甚至超过发达国家,并进而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现代化”的观点,认为“我们在IT产业的发展上,也应该遵循比较优势原则,重点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软件和部分硬件,努力消化吸收国外比较成熟的先进技术,并加以改造,使之为我国社会经济事业的发展提供更好的信息服务,让信息技术渗透到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提高我国各个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的效率和竞争能力,而不是热衷于开发少数十分尖端、资本投入十分密集的技术和产品。”该观点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性,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赶超战略的危害性和通过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部分高新技术产业和引进消化的思路作了正确的说明,但是该观点的根本缺陷是没有明确说明需要通过什么途径去达到大力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部分高科技产业(如软件和部份硬件),谁应该在吸收消化国外发展成熟的先进技术中发挥根本作用呢?大致说来,经济发展可以分为政府驱动型和市场驱动型,正如前文所述,如果想通过政府力量去实现主张,其结果可能会是南辕北辙,或者造成如同赶超战略的那样的对资源配置效率的严重损害。可能有人会认为,通过政府大力发展高科技产业,不采用赶超战略,而是采用比较优势和消化、吸收的原则不是能达到目的吗?现有的经济学理论证明,政府组织经济活动会存在的信息问题和激励机制问题,因此,政府可能找不准或者没有激励找准高新技术的比较优势之所在,反而会使高新技术发展受阻。

  第二种观点认为我国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国外差距很大,应该加大政府扶持力度,争取在高新技术产业的一些尖端领域赶超发达国家。从历史经验看,凡是实行赶超战略的国家最终均以失败而告终,如改革前的中国,80年代的韩国等,赶超战略失败的根源是违背比较优势,导致经济的自我生成能力低下,最终致使经济发展落空。其实违背比较优势的发展战略是通过政府的扭曲政策,导致市场不能在比较优势产业的选择中发挥作用而造成的。因此赶超战略企图通过政府代替市场,违背市场规律发展经济当然要失败。在高科技领域如果采用这种观点作指导,其最终命运也是可想而知的。

  第三种观点认为发展高新技术应正确处理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的关系,怎么处理呢?新产业在中国的整个经济中的比重很低,但新产业对其他产业的拉动作用不容忽视,因此,政府在制定政策时需要从新旧产业结构的高度来考虑长远发展问题。该观点注意到新产业对传统产业的重要作用,注意到新产业本身的快速发展,但是由此得出需要政府出面,去考虑两产业结构的长期发展战略难以令人信服。正如前文所述,产业结构的选择是市场力量内生作用的结果,只有通过这种途径,结构调整的经济效率才能得以保证。政府在经济结构调整中无论是从信息、激励机制的角度都是难以和市场相比拟的。

  通过对上述三种发展高新技术的观点的概括和评述,可以得出结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不能通过政府的直接参与和干预,而应该通过市场的途径,即,企业的追逐利润的动机、通过市场的激烈竞争。通过市场途径选择高新技术的经济合理性在于:①市场对高新技术产业有需求。如果市场对高新技术产业没有需求,片面强调高新技术的重要性,强调高新技术产业的国际赶超战略将会是得不偿失的。②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要注意市场容量的大小。如果发展高新技术需要巨大的初级资本技术投入,而高技术产业产出的现实市场范围狭小,那么高技术产业在现阶段的有限市场容量下将不会是有经济效率的理性选择。③是否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所获得的净收益是否大于发展传统产业带来的净收益,那么,即使更多地投入了机会成本昂贵的资本等要素,似乎违背了比较优势原则。但增加的高成本却带来了更高的收益,导致更多净收益的获得。因此看似违背比较优势原则的产业选择却完全符合经济理性原则。④是否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决策主体是企业而不是政府等其他主体。这一点非常重要,只要企业是一个真正的市场中的经济主体,它们将会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去获取更多的信息,按照利润最大化原则去决定产业的选择。只要进入高新技术产业能够获得高于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利润,那么在市场正常运转的情况下,众多的企业的逐利活动将导致高技术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的规模达到两产业部门的平均经济利润率相等水平。⑤既然在市场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市场的自由选择将导致产业规模的最优选择,那么通过政府之手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将会是画蛇添足。⑥通过市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并不能保证每个从事高新技术行业的企业都能盈利,其实,优胜劣汰是保证市场长盛不衰和高效率的经济资源配置的重要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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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2018-04-17 来源:未知 点击:

  当前发展高技术产业的观点主要分为三类:一是引进吸收论,二是竞争赶超论,三是比例协调论。

  第一种观点强调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对传统产业经济效率的提高和对自身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反对“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寄望能在尖端的IT产业的发展上赶上甚至超过发达国家,并进而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现代化”的观点,认为“我们在IT产业的发展上,也应该遵循比较优势原则,重点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软件和部分硬件,努力消化吸收国外比较成熟的先进技术,并加以改造,使之为我国社会经济事业的发展提供更好的信息服务,让信息技术渗透到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提高我国各个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的效率和竞争能力,而不是热衷于开发少数十分尖端、资本投入十分密集的技术和产品。”该观点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性,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赶超战略的危害性和通过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部分高新技术产业和引进消化的思路作了正确的说明,但是该观点的根本缺陷是没有明确说明需要通过什么途径去达到大力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部分高科技产业(如软件和部份硬件),谁应该在吸收消化国外发展成熟的先进技术中发挥根本作用呢?大致说来,经济发展可以分为政府驱动型和市场驱动型,正如前文所述,如果想通过政府力量去实现主张,其结果可能会是南辕北辙,或者造成如同赶超战略的那样的对资源配置效率的严重损害。可能有人会认为,通过政府大力发展高科技产业,不采用赶超战略,而是采用比较优势和消化、吸收的原则不是能达到目的吗?现有的经济学理论证明,政府组织经济活动会存在的信息问题和激励机制问题,因此,政府可能找不准或者没有激励找准高新技术的比较优势之所在,反而会使高新技术发展受阻。

  第二种观点认为我国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国外差距很大,应该加大政府扶持力度,争取在高新技术产业的一些尖端领域赶超发达国家。从历史经验看,凡是实行赶超战略的国家最终均以失败而告终,如改革前的中国,80年代的韩国等,赶超战略失败的根源是违背比较优势,导致经济的自我生成能力低下,最终致使经济发展落空。其实违背比较优势的发展战略是通过政府的扭曲政策,导致市场不能在比较优势产业的选择中发挥作用而造成的。因此赶超战略企图通过政府代替市场,违背市场规律发展经济当然要失败。在高科技领域如果采用这种观点作指导,其最终命运也是可想而知的。

  第三种观点认为发展高新技术应正确处理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的关系,怎么处理呢?新产业在中国的整个经济中的比重很低,但新产业对其他产业的拉动作用不容忽视,因此,政府在制定政策时需要从新旧产业结构的高度来考虑长远发展问题。该观点注意到新产业对传统产业的重要作用,注意到新产业本身的快速发展,但是由此得出需要政府出面,去考虑两产业结构的长期发展战略难以令人信服。正如前文所述,产业结构的选择是市场力量内生作用的结果,只有通过这种途径,结构调整的经济效率才能得以保证。政府在经济结构调整中无论是从信息、激励机制的角度都是难以和市场相比拟的。

  通过对上述三种发展高新技术的观点的概括和评述,可以得出结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不能通过政府的直接参与和干预,而应该通过市场的途径,即,企业的追逐利润的动机、通过市场的激烈竞争。通过市场途径选择高新技术的经济合理性在于:①市场对高新技术产业有需求。如果市场对高新技术产业没有需求,片面强调高新技术的重要性,强调高新技术产业的国际赶超战略将会是得不偿失的。②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要注意市场容量的大小。如果发展高新技术需要巨大的初级资本技术投入,而高技术产业产出的现实市场范围狭小,那么高技术产业在现阶段的有限市场容量下将不会是有经济效率的理性选择。③是否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所获得的净收益是否大于发展传统产业带来的净收益,那么,即使更多地投入了机会成本昂贵的资本等要素,似乎违背了比较优势原则。但增加的高成本却带来了更高的收益,导致更多净收益的获得。因此看似违背比较优势原则的产业选择却完全符合经济理性原则。④是否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决策主体是企业而不是政府等其他主体。这一点非常重要,只要企业是一个真正的市场中的经济主体,它们将会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去获取更多的信息,按照利润最大化原则去决定产业的选择。只要进入高新技术产业能够获得高于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利润,那么在市场正常运转的情况下,众多的企业的逐利活动将导致高技术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的规模达到两产业部门的平均经济利润率相等水平。⑤既然在市场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市场的自由选择将导致产业规模的最优选择,那么通过政府之手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将会是画蛇添足。⑥通过市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并不能保证每个从事高新技术行业的企业都能盈利,其实,优胜劣汰是保证市场长盛不衰和高效率的经济资源配置的重要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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