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奖补资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6-06-03 点击:次
各市(不含青岛)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技术改造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通知》(鲁财工〔2024〕10号)文件精神,现就组织申报2026年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奖补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聚焦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电子信息、高端软件、新能源电池、新能源装备、汽车、轻工、食品与生物制造、建筑材料、深海空天、工业母机和智能制造装备、专用装备、现代医药、功能复合材料、石油化工、精细化工、纺织服装、现代冶金等制造业标志性产业链,围绕高端化跃升、智能化改造、绿色化转型本质安全提升等实施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符合《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技术改造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通知》(鲁财工〔2024〕10号)、《关于进一步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鲁办发电〔2026〕41号)有关要求;
(二)项目在2023年1月1日-2026年4月30日期间依法取得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
(三)已依法办理环评、用地、规划、节能、安全评价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当具备的相关手续;
(四)企业与供应商签订设备购置采购合同;项目在2025年5月1日-2026年4月30日期间取得发票,并将资金划付至供应商账户;
(五)企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六)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要求;
(七)已经获得设备更新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
申报企业通过“鲁惠通”政策兑现服务平台进行线上申报,并按要求向当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提出资金申请。申报企业按流程填报相关信息,并于6月15日前上传《2026年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奖补资金项目申请报告》PDF版(附件1)和设备购置或更新改造服务采购合同、企业购置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资金划付至供应商的银行流水明细表excel版。
(二)组织申报
市、县两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通过“鲁惠通”政策兑现服务平台,严格对照申报条件和时限要求对项目进行初审核查,并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条件的项目逐级上报。
四、其他要求
(一)申报企业应积极配合联合评审组或第三方中介机构做好审核工作,全面如实提供设备采购合同、付款凭证、发票、记账凭证、会计账目等原始资料。
(二)各市要加强项目申报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申报。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市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严格审核项目的资金申请报告,并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审核结果负责。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企业,应自觉接受审计、监察、财政、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对弄虚作假或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的企业,一律取消补贴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市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请于6月30日前,将联合推荐文件(包含附件1纸质版1份,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四)未尽事宜以《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技术改造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通知》(鲁财工〔2024〕10号)为准。
(五)本次项目申报通过“鲁惠通”政策兑现服务平台进行,如有相关政策及技术问题请及时与相关联系人沟通解决。
联系人及电话: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规划与技术改造处 王海波0531-51782602
省财政厅工商贸易处 马子腾0531-51769593
附件:1.2026年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奖补资金项目申请报告
2.2026年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奖补资金项目申请汇总表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26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