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浙江省新兴产业集群强链补链项目(“415X”集群新质生产力)
来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5-09-05 点击:次
一、背景
二、支持领域
围绕构建“省级—国家级—世界级”集群培育发展体系,统筹推进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和传统产业深度转型升级,重点支持8个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15个省级特色产业集群及省级“新星”产业群的新质生产力项目,推动集群梯次发展迈向世界级。支持新质生产力项目向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重点地市、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协同区、“新星”产业群所在地,省级及以上高新区,山区海岛县集聚发展。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符合新质生产力要求,使用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培育高端前沿新技术新产品并参与中高端市场竞争,通过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等路径实现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
2.项目符合“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重点领域要求,“新星”产业群申报项目重点领域由各地自主把握。
3.项目应为在建或新建项目,要求当前已有实质性进展,并于2027年12月底前完成建设。原则上项目建设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且满足集群对应的门槛条件、2025年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其中,山区海岛县项目投资额门槛可下调30%。
4.项目在本通知印发前一日已完成备案或核准,取得项目代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申报企业未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已获得过工信领域超长期特别国债、国家财政专项资金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四、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各地经信、财政部门及时将申报要求转发所在地企业,企业按照自主自愿原则向所在地经信、财政部门报送项目。企业作为项目申报和实施的主体,要如实填写项目资料,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负责直接受理资金申报材料的主管部门,承担资金申报审核、资金使用监管的直接责任。
五、申报事项
1、各地推荐数量要求:
(1)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牵头地市、协同地市可分别推荐5个和3个集群方向项目,由地市结合实际分配,通过项目所在县(市、区)申报,不占用县(市、区)名额。
(2)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协同区所在县(市、区)、功能区可在每个集群方向上各推荐3个和2个项目,省级“新星”产业群所在县(市、区)可在每个细分领域上各推荐1个项目,拥有国家或省级高新区的可在对应集群方向或“新星”产业群细分领域上另行推荐1个落在高新区的项目。项目推荐总数不超过5个。
(3)其他县(市、区)可推荐1个项目。
2、资金拨付与监管:对入围项目按200-500万元分档给予地方财政资金扶持,由地方经信、财政部门专项安排用于支持列入年度实施计划的省“415X”集群新质生产力项目。按照省“415X”集群新质生产力项目计划资金拨付要求,结合项目计划建设周期实际发生的投资落实资金补助,具体使用规则、标准、程序及项目验收工作由当地经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制定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