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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农业 | 开展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农业产业强镇项目预申报通知

来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4-10-30 点击: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珠海市海洋发展局,湛江市海洋与渔业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农相关资金使用全链条管理的通知》(农办计财〔2024〕21号)、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关于进一步加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农业产业强镇项目管理的通知》(农产综函〔2024〕10号)要求,经与上级业务部门对接,现组织开展我省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主导产业提前储备,以“预申报+后期完善”方式开展2025年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预申报工作。参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2024年申报创建相关要求,我厅制定了《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主导产业储备指南》《广东省2025年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预申报指南》,请各地认真开展项目谋划申报工作,按时报送申报材料。
 
附件:
1.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主导产业提前储备指南
2.广东省2025年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预申报指南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4年10月27日

 

 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主导产业储备指南

 
 

一、总体目标及建设内容

 

按照全产业链开发、全价值链提升的思路,选准优势特色主导产业,集中资金资源,着力解决好产业发展中的瓶颈制约和关键环节,打造一批结构合理、链条完整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为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建设内容包括:先进技术研发;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农产品加工水平提升;现代化市场流通体系和品牌体系建设;全产业链大数据平台建设等。
 
 

二、基础条件

 

(一)市、县(市、区)级有实施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的积极性;
(二)主导产业岭南优势特色突出;
(三)主导产业规模较大,竞争力强劲,市域全产业链产值原则上超50亿元;
(四)相关经营主体深度参与,主导产业及其项目有实力较强、带动效果明显的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牵头推进,经营主体有上马大项目的需求和能力。计划项目所需建设用地、设施农用地等能明确落实;
(五)中央财政金对企业的投入原则上要带动3倍及以上的社会资本投入主导产业;
(六)主导产业在当地未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的优先考虑。我省已创建的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金柚、黄羽鸡、荔枝、罗非鱼、丝苗米、金鲳鱼、生蚝)主导产业不再重复创建。主导产业需落实到具体品种类别(如荔枝、罗非鱼),不得笼统地将水果、畜禽、水产等综合性行业作为主导产业。
 
 

三、相关要求

 

(一)请各地级以上市认真遴选,并科学评估主导产业在全省所处位置,推荐本地级市竞争力较强、比较优势明显的1-2个主导产业。
(二)考虑到优势特色产业集群跨地级市创建的特殊性,且对省域主导产业产值等指标有明确要求,我厅将根据2025年及后续年度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申报通知的具体要求,参考本次推荐情况,指导相关地级市联合申报。如各市推荐的主导产业未达到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对省域的条件要求,我厅将另组织相关地级市联合申报。
(三)请各地级以上市填写主导产业产值表(附件1-2)并撰写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创建相关情况(附件1-1),于2024年11月15日前报送至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联系人:刘珊珊,联系电话:020-87241352,邮箱:nynct-xccyfzc@g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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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农业 | 开展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农业产业强镇项目预申报通知

2024-10-30 来源:高新院 achie.org 点击: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珠海市海洋发展局,湛江市海洋与渔业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农相关资金使用全链条管理的通知》(农办计财〔2024〕21号)、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关于进一步加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农业产业强镇项目管理的通知》(农产综函〔2024〕10号)要求,经与上级业务部门对接,现组织开展我省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主导产业提前储备,以“预申报+后期完善”方式开展2025年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预申报工作。参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2024年申报创建相关要求,我厅制定了《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主导产业储备指南》《广东省2025年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预申报指南》,请各地认真开展项目谋划申报工作,按时报送申报材料。
 
附件:
1.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主导产业提前储备指南
2.广东省2025年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预申报指南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4年10月27日

 

 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主导产业储备指南

 
 

一、总体目标及建设内容

 

按照全产业链开发、全价值链提升的思路,选准优势特色主导产业,集中资金资源,着力解决好产业发展中的瓶颈制约和关键环节,打造一批结构合理、链条完整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为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建设内容包括:先进技术研发;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农产品加工水平提升;现代化市场流通体系和品牌体系建设;全产业链大数据平台建设等。
 
 

二、基础条件

 

(一)市、县(市、区)级有实施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的积极性;
(二)主导产业岭南优势特色突出;
(三)主导产业规模较大,竞争力强劲,市域全产业链产值原则上超50亿元;
(四)相关经营主体深度参与,主导产业及其项目有实力较强、带动效果明显的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牵头推进,经营主体有上马大项目的需求和能力。计划项目所需建设用地、设施农用地等能明确落实;
(五)中央财政金对企业的投入原则上要带动3倍及以上的社会资本投入主导产业;
(六)主导产业在当地未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的优先考虑。我省已创建的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金柚、黄羽鸡、荔枝、罗非鱼、丝苗米、金鲳鱼、生蚝)主导产业不再重复创建。主导产业需落实到具体品种类别(如荔枝、罗非鱼),不得笼统地将水果、畜禽、水产等综合性行业作为主导产业。
 
 

三、相关要求

 

(一)请各地级以上市认真遴选,并科学评估主导产业在全省所处位置,推荐本地级市竞争力较强、比较优势明显的1-2个主导产业。
(二)考虑到优势特色产业集群跨地级市创建的特殊性,且对省域主导产业产值等指标有明确要求,我厅将根据2025年及后续年度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申报通知的具体要求,参考本次推荐情况,指导相关地级市联合申报。如各市推荐的主导产业未达到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对省域的条件要求,我厅将另组织相关地级市联合申报。
(三)请各地级以上市填写主导产业产值表(附件1-2)并撰写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创建相关情况(附件1-1),于2024年11月15日前报送至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联系人:刘珊珊,联系电话:020-87241352,邮箱:nynct-xccyfzc@gd.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