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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首届全国大豆产业发展大会的预通知

来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3-07-20 点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有关企业、科研单位、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国家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工程,促进大豆全产业链发展,不断提升大豆产能和自给率,农业农村部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决定,拟于2023年10月中旬在哈尔滨市举办首届全国大豆产业发展大会(以下简称“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大会主题
 
  大会以“发展大豆产业、提高供给能力”为主题,以促进全产业链融合发展为目标,聚焦生产、加工、营销、收储、消费等重点环节,构建大豆产业发展新平台,推介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新业态,着力实现“一扩大三促进”,就是扩大大豆生产、促进产销对接、促进加工转化、促进合理布局,不断提高我国大豆供给能力。
 
  二、大会内容
 
  本届大会将安排全国大豆产业发展推进会、专题报告、权威发布、招商推介、产销对接、精品展示等活动。
 
  (一)全国大豆产业发展推进会。交流各地发展大豆产业的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困难问题,明确发展思路目标,部署下一步大豆产业发展的重点工作。
 
  (二)专题报告。邀请有关国家部委负责同志及权威专家作专题报告,全方位解读我国大豆产业发展现状、路径和措施。
 
  (三)权威发布。发布我国大豆生产区域布局图、单产提升模式图、加工需求和消费区域布局图、精深加工产品树“三图一树”,评选并分类发布高油、高蛋白、兼用型十大品种,视情发布大豆生产、加工、贸易、收购等“一揽子”政策。
 
  (四)招商推介。发布大豆主产省重点龙头企业关于大豆投资产业项目情况和大豆产业项目招商手册,深化大豆生产大市、大县与龙头企业合作,加快推动项目建成落地。
 
  (五)产销对接。组织全国大豆主产县和头部企业分别介绍大豆生产、产能、品质等情况和大豆加工技术、产品特点、采购需求和企业发展等情况,促成大豆主产县与大豆加工企业、采购商、贸易商进行现场洽谈,产销对接。
 
  (六)精品展示。举办大豆历史文化、生产资料、新技术新品种、加工产品、农业机械、精深加工装备等展览展示活动,讲述中国大豆故事,以图片、视频、实物样品和模型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全过程、多角度集中展示我国大豆全产业链发展的渊源历史和最新成果。
 
  三、时间地点
 
  (一)时间:10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四、参会人员
 
  (一)农业农村部负责同志,以及有关司局和事业单位负责同志。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同志;全国大豆主产县人民政府和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同志,以及新型经营主体代表。
 
  (三)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粮集团、中储粮集团、黑龙江农业投资集团等企业负责人;全国大豆种业、农资、机械制造、加工、金融产业相关企业代表。
 
  (四)中国大豆产业协会、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中国植物油行业协会、中国农产品市场协会等社会团体负责人。
 
  五、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农业农村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三)协办单位: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北大荒农垦集团、黑龙江农业投资集团、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有关单位。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省份要高度重视,农业农村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做好大会组织工作,组织辖区内主产大县、知名企业、贸易采购商、科研单位、种植主体参展参会,开展多维度多层次的推介活动,促进产销对接,优化结构布局,提高大豆产业发展质量。
 
  (二)精心组织,做好信息报送。本届大会是首届全国大豆产业发展大会,筹备工作内容多、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地各单位抓紧启动大会筹备工作,加强协调协作,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一是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部门确定责任人和联络员各1名,7月31日前通过传真或电子邮箱报送至全国农技中心。二是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部门组织本辖区人员参展参会。同时,以适当方式将展会信息及时通知本辖区有关大豆种业、农资、加工、机械制造等相关企业和经销商,科研教学单位和相关协会学术团体,以及新型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安排专人组织报名参会参展,并收集汇总本辖区参会人员和企业名单。
 
  (三)严格审核,确保展会质量。各地各单位要严把参展企业、参展展品、发布内容的质量关,参展主体以种业、农资、农机、加工等农业企业,以及地方政府、社会团体、科研院所、新型经营主体等为主,参展产品应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要求,严禁展示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三无”产品及含有金银箔粉产品,严禁虚假宣传产品功能功效,严防虚假炒作、高价炒作。
 
  (四)压实责任,确保安全办展。各地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制定安全管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方案预案。各参展单位要全方位落实安全责任,对本展区内的消防安全、施工安全、展会秩序、食品安全和人员安全承担直接责任,确保安全有序。同时,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节约,办好办实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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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首届全国大豆产业发展大会的预通知

2023-07-20 来源:高新院 achie.org 点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有关企业、科研单位、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国家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工程,促进大豆全产业链发展,不断提升大豆产能和自给率,农业农村部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决定,拟于2023年10月中旬在哈尔滨市举办首届全国大豆产业发展大会(以下简称“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大会主题
 
  大会以“发展大豆产业、提高供给能力”为主题,以促进全产业链融合发展为目标,聚焦生产、加工、营销、收储、消费等重点环节,构建大豆产业发展新平台,推介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新业态,着力实现“一扩大三促进”,就是扩大大豆生产、促进产销对接、促进加工转化、促进合理布局,不断提高我国大豆供给能力。
 
  二、大会内容
 
  本届大会将安排全国大豆产业发展推进会、专题报告、权威发布、招商推介、产销对接、精品展示等活动。
 
  (一)全国大豆产业发展推进会。交流各地发展大豆产业的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困难问题,明确发展思路目标,部署下一步大豆产业发展的重点工作。
 
  (二)专题报告。邀请有关国家部委负责同志及权威专家作专题报告,全方位解读我国大豆产业发展现状、路径和措施。
 
  (三)权威发布。发布我国大豆生产区域布局图、单产提升模式图、加工需求和消费区域布局图、精深加工产品树“三图一树”,评选并分类发布高油、高蛋白、兼用型十大品种,视情发布大豆生产、加工、贸易、收购等“一揽子”政策。
 
  (四)招商推介。发布大豆主产省重点龙头企业关于大豆投资产业项目情况和大豆产业项目招商手册,深化大豆生产大市、大县与龙头企业合作,加快推动项目建成落地。
 
  (五)产销对接。组织全国大豆主产县和头部企业分别介绍大豆生产、产能、品质等情况和大豆加工技术、产品特点、采购需求和企业发展等情况,促成大豆主产县与大豆加工企业、采购商、贸易商进行现场洽谈,产销对接。
 
  (六)精品展示。举办大豆历史文化、生产资料、新技术新品种、加工产品、农业机械、精深加工装备等展览展示活动,讲述中国大豆故事,以图片、视频、实物样品和模型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全过程、多角度集中展示我国大豆全产业链发展的渊源历史和最新成果。
 
  三、时间地点
 
  (一)时间:10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四、参会人员
 
  (一)农业农村部负责同志,以及有关司局和事业单位负责同志。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同志;全国大豆主产县人民政府和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同志,以及新型经营主体代表。
 
  (三)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粮集团、中储粮集团、黑龙江农业投资集团等企业负责人;全国大豆种业、农资、机械制造、加工、金融产业相关企业代表。
 
  (四)中国大豆产业协会、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中国植物油行业协会、中国农产品市场协会等社会团体负责人。
 
  五、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农业农村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三)协办单位: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北大荒农垦集团、黑龙江农业投资集团、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有关单位。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省份要高度重视,农业农村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做好大会组织工作,组织辖区内主产大县、知名企业、贸易采购商、科研单位、种植主体参展参会,开展多维度多层次的推介活动,促进产销对接,优化结构布局,提高大豆产业发展质量。
 
  (二)精心组织,做好信息报送。本届大会是首届全国大豆产业发展大会,筹备工作内容多、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地各单位抓紧启动大会筹备工作,加强协调协作,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一是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部门确定责任人和联络员各1名,7月31日前通过传真或电子邮箱报送至全国农技中心。二是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部门组织本辖区人员参展参会。同时,以适当方式将展会信息及时通知本辖区有关大豆种业、农资、加工、机械制造等相关企业和经销商,科研教学单位和相关协会学术团体,以及新型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安排专人组织报名参会参展,并收集汇总本辖区参会人员和企业名单。
 
  (三)严格审核,确保展会质量。各地各单位要严把参展企业、参展展品、发布内容的质量关,参展主体以种业、农资、农机、加工等农业企业,以及地方政府、社会团体、科研院所、新型经营主体等为主,参展产品应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要求,严禁展示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三无”产品及含有金银箔粉产品,严禁虚假宣传产品功能功效,严防虚假炒作、高价炒作。
 
  (四)压实责任,确保安全办展。各地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制定安全管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方案预案。各参展单位要全方位落实安全责任,对本展区内的消防安全、施工安全、展会秩序、食品安全和人员安全承担直接责任,确保安全有序。同时,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节约,办好办实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