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twork

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中心 > 产业规划 >

鄂尔多斯高新区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第一次信息公示

来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3-06-02 点击:

  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
 
  环境影响报告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述
 
  规划名称: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
 
  规划范围: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整合扩区后,高新区规划总用地面积270.59平方公里。包含高新技术产业园、装备制造产业园、轻纺产业园。
 
  高新技术产业园:包括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铜川商贸物流产业园。规划总用地面积共计151.97平方公里。其中,高新技术产业园规划用地面积120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东乌兰木伦河、西至东康快速路以东、南至那达慕街以北、北至规划一路;铜川商贸物流园规划用地面积31.97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北外环路、世纪大道、团结路、东方西街围合范围。
 
  装备制造产业园:包括原装备制造产业园和康巴什产业园规划总用地面积共计89.62平方公里。其中,装备制造产业园规划用地面积71.02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吉鲁庆沟西侧、南抵荣乌高速公路、西至规划西纵路北部为九成宫郊野公园南边界;康巴什产业园于规划用地面积为18.6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布洞沟,南抵荣乌高速公路西至规划西纵路、北至布尔洞路。
 
  轻纺产业园: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9平方公里(实际规划面积为28.67平方公里),其中,羊绒区片规划用地面积13.89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控规绿化边界线、南至世纪大道、西至九城官路、北至109国道;酒业片区规划用地面积14.78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包茂高速,南至纬九路,西至东康西线、北至109国道。
 
  规划年限:规划期限为2022-2035年。分为三期:近期2022-2025年,中期2026-2030年,远期2031-2035年。
 
  规划目标:充分发挥高新区创新资源、智力资源、数字资源聚集优势,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趋势,以打造鄂尔多斯“创新引擎”为主要抓手,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推进数字经济、科技服务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重点围绕产业规模、产业结构、创新能力、绿色发展,加速推动高新区提质进位。坚持守正创新,坚持问题导向,以“提质进位”为目标,实施“一核三化三园五集群”的“1335”发展战略,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鄂尔多斯市产业结构转型,引领鄂尔多斯建成制造强市、质量强市、数字强市。
 
  二、规划实施单位相关信息
 
  (一)规划实施单位: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地址:鄂尔多斯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三)联系人及方式:白楠,18347744000
 
  三、规划环评编制单位相关信息
 
  (一)规划环评编制单位: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蒋王庙街8号
 
  (三)联系人及方式:张老师
 
  联系电话:025-85287124;
 
  邮箱:402004520 qq.com;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请详见附件。
 
  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
 
  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总则;规划的概述与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分析;环境影响识别;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监测与跟踪评价;公众参与;执行总结。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须征求公众对该规划存在的环保问题的意见,征求事项如下:
 
  1、对当地环境质量现状的意见;
 
  2、对规划方案的合理性、规划实施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等方面的看法;
 
  3、对规划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改进意见;
 
  4、对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支持与否的意见;
 
  5、对本环评环保措施的建议和要求等。
 
  七、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直接拨打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规划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主页 > 新闻中心 > 产业规划 >

鄂尔多斯高新区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第一次信息公示

2023-06-02 来源:高新院 achie.org 点击:

  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
 
  环境影响报告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述
 
  规划名称: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
 
  规划范围: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整合扩区后,高新区规划总用地面积270.59平方公里。包含高新技术产业园、装备制造产业园、轻纺产业园。
 
  高新技术产业园:包括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铜川商贸物流产业园。规划总用地面积共计151.97平方公里。其中,高新技术产业园规划用地面积120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东乌兰木伦河、西至东康快速路以东、南至那达慕街以北、北至规划一路;铜川商贸物流园规划用地面积31.97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北外环路、世纪大道、团结路、东方西街围合范围。
 
  装备制造产业园:包括原装备制造产业园和康巴什产业园规划总用地面积共计89.62平方公里。其中,装备制造产业园规划用地面积71.02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吉鲁庆沟西侧、南抵荣乌高速公路、西至规划西纵路北部为九成宫郊野公园南边界;康巴什产业园于规划用地面积为18.6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布洞沟,南抵荣乌高速公路西至规划西纵路、北至布尔洞路。
 
  轻纺产业园: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9平方公里(实际规划面积为28.67平方公里),其中,羊绒区片规划用地面积13.89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控规绿化边界线、南至世纪大道、西至九城官路、北至109国道;酒业片区规划用地面积14.78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包茂高速,南至纬九路,西至东康西线、北至109国道。
 
  规划年限:规划期限为2022-2035年。分为三期:近期2022-2025年,中期2026-2030年,远期2031-2035年。
 
  规划目标:充分发挥高新区创新资源、智力资源、数字资源聚集优势,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趋势,以打造鄂尔多斯“创新引擎”为主要抓手,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推进数字经济、科技服务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重点围绕产业规模、产业结构、创新能力、绿色发展,加速推动高新区提质进位。坚持守正创新,坚持问题导向,以“提质进位”为目标,实施“一核三化三园五集群”的“1335”发展战略,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鄂尔多斯市产业结构转型,引领鄂尔多斯建成制造强市、质量强市、数字强市。
 
  二、规划实施单位相关信息
 
  (一)规划实施单位: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地址:鄂尔多斯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三)联系人及方式:白楠,18347744000
 
  三、规划环评编制单位相关信息
 
  (一)规划环评编制单位: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蒋王庙街8号
 
  (三)联系人及方式:张老师
 
  联系电话:025-85287124;
 
  邮箱:402004520 qq.com;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请详见附件。
 
  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
 
  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总则;规划的概述与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分析;环境影响识别;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监测与跟踪评价;公众参与;执行总结。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须征求公众对该规划存在的环保问题的意见,征求事项如下:
 
  1、对当地环境质量现状的意见;
 
  2、对规划方案的合理性、规划实施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等方面的看法;
 
  3、对规划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改进意见;
 
  4、对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支持与否的意见;
 
  5、对本环评环保措施的建议和要求等。
 
  七、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直接拨打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规划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