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浙江省长三角一体化产业合作工作重点
来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2-04-27 点击:次
2022年浙江省长三角一体化
产业合作工作计划
根据长三角一体化产业合作工作牵头省份印发的《长三角产业链补链固链强链行动2022年工作要点》、省长三角办《2022年浙江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工作要点》《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嘉善片区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计划》《浙江省共建虹桥国际开放枢纽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计划》,结合浙江省实际,特制定《2022年浙江省长三角一体化产业合作工作计划》,现正式印发,全文如下:
一、联动应对疫情防控新形势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决策部署,完善提升长三角疫情联防联控和产业链供应链重大问题协调互助机制,联动应对疫情防控新形势,做好信息共享、物资调配、交通运输、产能合作等方面的协调工作,稳字当头、以稳促进,保障长三角产业链供应链循环畅通和安全稳定。
二、全面深化数字长三角建设
参与共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长三角国家枢纽节点,推进长三角智能计算基地、浙江云计算数据中心等项目实施,深化长三角“感存算”一体化超级中试中心建设。
推进国家(杭州)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建设和运营,实现接入企业120家,建成5G基站16万个,打造和推广一批5G+示范应用范例。推进工业互联网国家示范区建设,持续提升supET、supOS等工业互联网平台核心能力,打造“1+N”工业互联网平台产业生态,加快建设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浙江分院。
深化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做大做强数字安防、集成电路、智能计算和智能光伏等产业,力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增长12%。
积极参与筹办世界互联网大会、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世界数字经济大会、云栖大会等重大活动。
三、深化产业链协同
贯彻落实长三角制造业协同发展规划,推进长三角制造业协同。根据2022年浙江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工作要点要求,持续迭代梳理产业链断链风险点,加强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产品)互补合作和产业链供应链备份。
面向标志性产业链组织实施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60个以上。牵头做好数字安防产业链协同研究,共同开展好民用航空、物联网、智能语音三条产业链研究,制定长三角产业链图谱。
协同打造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新能源汽车销量增长100%。探索长三角首台套装备互认支持政策。
四、支持嘉善示范区建设及共建虹桥国际开放枢纽
支持嘉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率先布局双千兆网络建设,全面实现双千兆接入能力,深入推进下一代互联网(IPv6)规模部署应用。
建设数字贸易创新发展区,支持南湖建设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基地,推进嘉兴国家互联网产业国际创新园建设。
支持将嘉兴纳入上海牵头的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建设试点城市范围之内,加强氢能产业技术联合公关,促进氢能产业链对接合作。
五、支持产业联盟工作
指导新能源汽车产业链联盟制定年度重点工作清单,推动联盟常态化运转和发挥作用,支持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四大产业链联盟深化交流合作。每年至少举办一次联盟大会,组织一次理事单位交流学习,开展一次供需对接活动,梳理一批联合攻关项目等。
支持联盟内企业协同开展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配合工信部成立“全国先进制造业集群联盟”,邀请长三角集群促进机构参与,深化集群间、集群促进组织间交流互动与合作对接。
促进长三角区域内关联度大、合作需求强烈的集群间开展通力协作,加强杭州数字安防、上海集成电路、张江生物医药、无锡物联网、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和合肥智能语音等集群融合发展,为打造世界级湾区集群积累合作经验和发展模式。
六、着力提升区域和企业创新能力
组织解决一批“链主”企业牵头开展长三角强链补链的困难问题。充分发挥“链主”企业在长三角稳链固链强链主力军作用,支持“链主”企业牵头开展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合作、搭建合作载体和平台、关键核心技术协同攻关、新技术新场景应用、技术和产品备份等工作,探索实施一批长三角产业链合作项目,共同争取国家工信部重大项目落地长三角。
组织协调一批产业链创新中心协同研究和市场拓展工作。重点支持长三角6个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汇聚上下游企业、高校、研发机构等创新资源,联合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支持各地开放应用市场,使协同创新成果向长三角地区辐射,在长三角地区实现产业化。
七、做好产业链供需对接
组织开展一批重点产业链供需对接活动。以电子信息、航空航天装备、生物医药等规划明确的10大长三角世界级集群为重点,组织开展整机与零部件、设计与制造、装备与工业软件等产业链企业交流活动。如在民用航空领域,积极对接上海大飞机产业链,在长三角构建航空材料、关键零部件配套生产体系;在化纤领域,服务全球一批龙头企业项目落地长三角,促进产业链、市场、产品融合发展。
八、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一体化发展
落实《长三角地区智能网联汽车一体化发展战略合作协议》,深化国家智能网联汽车试点示范区、国家级长三角区域车联网先导区建设,探索推进长三角跨省域高速公路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
支持在公共交通、出租车和城市配送等领域联合开展示范应用,促进车联网与智能交通、智慧城市相结合。落实国家车联网网络安全和数据管理工作要求,组织长三角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开展车联网网络设施和系统安全防护定级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