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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速递:山东“十强产业”发展路线图出炉:这些产业该如何招商引资?

来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2-04-12 点击:

  近日,山东省发布了《“十大创新”“十强产业”“十大扩需求”202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其中对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产业、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产业、高端化工产业、现代高效农业、文旅产业、现代金融服务业、现代轻工纺织产业未来发展路径进行了详细规划,是未来招商引资的重要参考。
 
  01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2022年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产业发展规模质量实现新跨越。2022年,数字经济发展引领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全省信息技术产业实现营业收入1.4万亿元左右,同比增长15%,其中,信息技术制造业实现营业收入5500亿元,软件业实现营业收入8500亿元,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达到7%左右。(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产业创新发展能力实现新突破。2022年,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依托骨干企业、特色优势企业,新培育100家以上国家级和省级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软件工程技术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实施200个以上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突破重大核心关键技术30项以上。(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信息技术融合赋能实现新提升。2022年,实施“云行齐鲁工赋山东”行动,两化融合指数达到117,保持全国前三。加快建设泛在领先的信息通信网络,累计开通5G基站超16万个,实现确定性网络16市全覆盖,建成全国首个拥有两个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的省份。(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通信管理局)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行动。
 
  1.突破一批“卡脖子”技术。聚焦集成电路、高端软件、计算机及外设和智能家电4条产业链,深入征集企业共性需求,支持“链主”企业联合有关配套企业、科研院所承担国家产业基础再造、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以及省科技创新重大工程、新旧动能转换重大产业攻关项目等重大专项,全年组织实施30项以上重大技术创新项目,攻关解决一批制约行业发展的关键技术瓶颈。(牵头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2.引育一批“填空式”企业。推动龙头整机企业开放市场链、供应链、创新链,发挥市场规模和品牌优势,加大产业链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一批关联度高、协同性强的核心配套企业、生态合作企业在山东省落地。举办3-5场“链主”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专项对接活动,推动10家以上本地企业进入龙头企业供应链,持续提高省内配套能力。(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3.建设一批“强基性”项目。推动济南、青岛、烟台、威海等市集成电路晶圆制造、高端封测等重点项目加快建设进度、提升产能规模、补齐产业发展短板。加强资源要素协调、部门省市协同,推动虚拟现实智能硬件制造基地、6英寸硅基功率器件芯片等100个左右的省重大项目、新旧动能转换优选项目、“双招双引”重点签约项目建设,总投资超1000亿元,2022年年底前,完成投资25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二)实施信息技术制造业跃升行动。
 
  4.推动集成电路“强芯”。实施集成电路产业财政奖补政策,支持研发高速率存储控制、高分辨率显示、高可靠性信息安全等10款以上高端芯片。扩大MEMS封测规模,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MEMS封测产业集群。推动济南、青岛2市8英寸集成电路晶圆制造生产线形成量产能力,加快提升大尺寸硅片、光掩膜版、光刻胶等制造环节材料产能。提升碳化硅衬底生产技术水平和市场规模,构建第三代半导体领域新优势。(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5.推动高清显示“补面”。加快推动青岛市显示模组项目进展,2022年年底前,建设完成并实现首片产品点亮,开创山东省在新型显示产业的创新布局。推动济南、青岛、烟台3市积极参与全国“百城千屏”8K应用推广活动,支持夏普超高清产业研究院在烟台打造“六区百屏”系列项目,支持青岛选取5个左右住宅小区试点建设4K应用示范小区,加快超高清频道进社区、进家庭,推动超高清视频产业规模突破3000亿元。(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6.推动智能传感“提器”。落实《山东省推动智能传感器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重点建设青岛声学智能传感谷和烟台光电智能传感产业基地,大力支持声学、压力、气体、温度、红外、生物医学等传感器突破发展,培育智能传感器领域“单项冠军”。开展智能传感器应用推广,主办中国智能传感器产业大会,发布30项智能传感器应用示范项目,推动智能传感器产业营业收入达到200亿元。(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7.推动整机终端“扩量”。充分发挥山东省在整机生产方面优势,加快济南“中国算谷”、青岛、潍坊智能终端产业集聚区、青岛超高清视频产业高地和威海打印机基地建设,继续保持服务器、智能家电、超高清显示设备、打印机在国内的领先地位,进一步提升产能和市场份额,2022年,智能终端产业规模突破4000亿元。(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实施高端软件“四名”提质行动。
 
  8.提升软件“两名城”。支持济南、青岛2市对标国内先进软件名城,借鉴企业创新、招商引资、人才培育等成功经验,集中优势资源支持软件产业发展,2022年2市软件业营业收入分别突破4300亿元、3300亿元,均位列国内城市前十。(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9.培育软件“多名园”。制定山东省软件名园建设管理办法,培育建设5家以上集聚程度较高、创新能力突出、配套设施完善的省级软件名园,推动骨干企业、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向优势园区集聚。支持有条件的省级软件园积极争创1-2家国家软件名园。(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0.打造软件“多名企”。修订《山东省级软件工程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创新导向,面向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信创适配等关键领域,依托骨干企业培育认定50家以上省级软件工程技术中心,提升对行业引领带动作用。(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1.推广软件“百名品”。面向关键基础软件、高端工业软件、新兴平台软件、行业应用软件、嵌入式软件等重点领域,继续开展首版次高端软件培育认定工作,落实首版次软件保险补偿政策,突破国产软件市场应用瓶颈,培育推广100个以上技术领先的鲁版软件名品。(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四)实施新兴产业布局行动。
 
  12.培强卫星产业优势。加快东方航天港、中科院空天院济南园区、空天信息产业园、卫星互联网等重大项目建设,推动卫星产业链向卫星研发制造、商业应用等各环节延伸。深入实施北斗综合应用示范项目,在交通物流、海洋牧场、授时等领域推广北斗兼容终端4万台(套)以上。(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3.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发布大数据产业发展白皮书,持续更新绘制全省大数据产业地图,建设完善全省大数据产业发展促进机构,2022年年底,在全省累计建设30个以上大数据发展创新实验室,100个以上大数据创新中心,30个以上大数据创新服务机构。(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4.推进元宇宙前瞻布局。抢抓元宇宙发展“风口”,加速提升山东省虚拟/增强现实及可穿戴智能设备骨干企业领先优势,编制出台山东省推动虚拟现实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打造20个以上虚拟现实与各领域融合应用场景,积极争创国家虚拟现实制造业创新中心。(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5.加快发展人工智能、区块链。加快建设济南-青岛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推动人工智能在智能制造、智慧医疗、智能家居、智能轨道交通等优势产业领域的深度融合应用。深入开展“区块链+”行动,在产品追溯、政务民生、金融服务、健康医疗、智慧交通等重点领域,打造5个以上有影响力的区块链优秀解决方案。(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五)实施产业生态优化行动。
 
  16.培强一批领航型企业。引导资源向产业链“链主”企业集聚,推动有潜力的骨干企业成长为领航型企业,促进企业兼并重组和战略合作,支持领航型企业加强与境内外掌握核心技术、拥有高价值品牌的优质中小企业协作,进一步提升产能规模和品牌影响力,不断强化对产业链供应链的主导权和控制力,2022年,培强10个左右“链主”企业和领军企业,实现营业收入总量突破7500亿元。(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7.培育一批特色产业集群。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作用,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50个以上创新能力强、市场潜力大、高成长的瞪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单项冠军企业,充分发挥大、中、小企业在创新研发、成果转化、市场开拓中的不同优势,支持济南、青岛、烟台、潍坊等市围绕大数据、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工业互联网等领域,做大做强10个以上以大企业集团为核心、集中度高、分工细化、协作高效的“雁阵形”产业集群。(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18.建设一批专业化园区。坚持差异发展、错位竞争,规划建设一批信息技术园区,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全方位提升对优质企业和高端人才的吸引力,加快各类市场主体进驻。2022年,以高标准建设国家级工业互联网示范区为引领,打造10家以上网络基础设施完备、平台作用发挥明显的省级工业互联网园区,对综合指标排名前5位的给予最高500万元奖补。新建设不少于20家省级数字经济园区,对省内数字经济园区开展综合评价,筛选优势突出的园区,择优给予每个最高200万元奖补。(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9.优化国产生态体系。紧紧抓住国家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契机,建设5家以上省级信创产业适配验证中心,持续提升服务能力,大力引导企业参与鲲鹏、龙芯等国产生态建设和基于国内开源技术的研发创新,打造50个以上自主可控信创产品,积极将信创产品纳入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版次高端软件等推广目录,对生产企业为相关产品购买的符合条件的保险,按照不超过3%的费率上限及企业实际投保额的80%,给予单个企业最高500万元保费补贴。(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
 
  (六)实施融合应用赋能增效行动。
 
  20.提升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能力。全面开展工业互联网平台评价,引导两个“双跨”平台持续提升服务能力,在行业覆盖面、解决方案、经营交易规模等关键指标上实现跃升,继续保持全国领先优势。推动省级平台加快汇聚行业资源、积累机理知识、开发解决方案,争创7家左右国家级特色专业型平台。围绕数控机床、农机装备等重点产业链,新培育50家以上高水平省级行业平台,为企业加快网络化、智能化提升提供服务。(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1.深化工业大数据融合应用。按照“国家级—省级—边缘级”工业大数据中心体系建设思路,依托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山东分中心建设工业大数据国家级区域中心,在全省建设5个左右省级区域中心和行业中心,构建工业大数据应用核心设施。引导企业积极开展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贯标,对DCMM试点单位和区域进行阶段性评估,2022年年底,推动100家以上企业开展DCMM贯标。(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2.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差异化奖补政策,确保新开通5G基站6万个,加快推动5G应用从社会公共区域转向产业应用领域。加快山东未来网络研究院实体化运行,推动完善5600公里的确定性网络建设布局,为全省产业园区、重点企业提供可管控、可定价的优质网络服务。(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推进措施
 
  (一)强化“链长制”协同推进。完善“链主”企业牵头主导、产业链联盟合作、产学研协同推进、要素保障服务的“链长制”工作推进机制,动态调整“1张图谱+N张清单”,明确延链补链强链路径,加强产业链上下游互动对接,联合共建协同创新、成果转化、检验检测、网络销售等公共服务平台,合力开展项目策划、供需对接、市场开拓、协同创新、产融合作、人才招引、行业管理等活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性和竞争力。(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有关部门)
 
  (二)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对经济发展成效明显、社会效益突出的重点企业给予高质量发展资金奖励。落实软件和集成电路税收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在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框架下,积极吸引专业投融资机构落户山东省,支持企业和投融资机构围绕重点项目、关键领域设立项目基金、产业基金,扩大信息技术产业基金规模,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强化人才支撑。加强招才引智力度,集聚一批紧缺型、引领型高端人才。支持重点用人单位依托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泰山人才工程,加大人才精准引育,支持人才攻关突破“卡脖子”技术。对掌握“卡脖子”技术或填补山东省产业空白的高层次人才和关键团队,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按需量身打造更优扶持政策。支持企业通过“揭榜挂帅”机制,面向全球引进集聚人才,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实施重点产业链尖端技术人才奖励制度,对研发费用不低于500万元且增幅达到10%以上的重点企业中,年薪高于100万元的研发一线人员予以奖励。依托国家级示范性微电子学院、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的匹配度。(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税务局)
 
  (四)深化交流合作。加强与国内外头部企业重大战略合作,积极吸引关联度高的业务向山东省迁移,建设区域性总部、研发中心和生产基地。继续支持举办2022国际虚拟现实创新大会、智能传感器产业大会、山东省信息技术产业60年成就展、山东省电子信息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新动能·软件创新创业大赛、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大赛、省软件生态大会、青岛国际软博会等重大产业对接交流活动,搭建双招双引、人才资本对接平台,提升山东省产业发展美誉度、知名度。(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02高端装备产业2022年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产业规模“稳中变强”。2022年,全省高端装备产业规模持续壮大,力争营业收入达到1.2万亿元,同比增长9%以上,占装备制造业比重达到50%,建成全国重要的高端装备制造基地,成为推动全省新旧动能转换实现全面突破的重要支撑和强大动力。(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二)产业创新“稳中渐升”。2022年,高端装备企业研发投入不断加大,企业技术研发投入占比3%左右,重点骨干企业技术研发投入占比3.5%左右,新增高端装备领域高新技术企业400家左右。(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
 
  (三)产业生态“稳中求优”。构建“领航型”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协同发展的企业体系,培育1家营业收入五千亿级企业,20家左右百亿级企业。不断壮大产业集群规模,在全省打造10个左右百亿级“雁阵形”产业集群。(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企业培育梯度化工程,提升企业竞争力和影响力。
 
  1.做强“领航型”企业。围绕高端装备7大产业链,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具有生态主导力的产业链“领航型”企业,加快纵向延伸、横向联合,构建“领航+核心”协作融合的供应链联盟,贯通产业链条和创新链,构建新型产业生态圈。2022年,产业链“领航型”企业营业收入6000亿元左右。(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初创企业的政策支持,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培育创新能力突出、成长潜力高的优质中小企业,在产业链重点节点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3.打响“山东装备”品牌。以企业为打造品牌的核心主体,发挥山东省省长质量奖示范引领作用,强化企业产品质量控制,通过优质产品和服务提升企业品牌。鼓励推广企业自有知识产权技术标准,通过主导国家、地方标准的制订,巩固企业在行业中的品牌地位。到2022年年底,打造30个以上在全国具有知名度的高端装备品牌。(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实施产业链现代化工程,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
 
  4.系统谋划产业链供应链发展。在汽车、工程机械、农机装备、数控机床、海工装备、轨道交通、氢燃料电池7大领域,实行“链长制”工作机制,重点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动态调整“1张图谱+N张清单”,支持“链主”企业牵头组建或融入2个以上国内产业链联盟。支持省内重点企业与产业供应链上下游企业联合开展深度合作,打通“设备—原材料—零部件—整机”产业链条。(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5.做强做精产业链优势产品。依托潍柴、中国重汽、潍柴雷沃、山东临工、济南二机床、中集来福士等12个链主企业,在发动机、重卡、大马力拖拉机、液压挖掘机、高端数控机床、半潜式平台等“拳头”产品上进行更新迭代,2022年,研发10种以上高端产品,不断扩大市场占有率。(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
 
  6.补齐突破产业链薄弱环节。通过以龙头企业主体、上下游企业协作、科研机构配合、协会组织协调、金融机构保障的方式,进行多方联合,重点聚焦汽车芯片、液压件、机床功能部件、船用发动机等产业链关键环节开展协同创新、精准攻关,研制突破5种以上新技术和产品,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升级。(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7.常态化开展重点产业链“专精特新”企业融链固链行动等活动。开展3次以上企业融链固链行动,推动企业卡位入链,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依托各产业链联盟秘书处,联合高端装备产业协会、山东省机械设计研究院等机构协会,对产业链内企业进行实地走访,征集关键共性技术需求、高层次技术专家需求、高校科研机构对接需求、实训需求等各类需求100项以上,全力服务产业链发展。(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实施产业布局优势化工程,完善高质量发展区域布局。
 
  8.建设高端装备产业基地园区。根据全省产业现状,着力培育济南、青岛、烟台三大核心区,打造集聚胶济和京沪铁路的产业带,辐射带动潍坊、淄博等周边市做强优势产业,加快建设山东重工(济南莱芜)百万辆整机整车绿色智造产城园、济南轨道交通装备智造产业园等5个重点园区,建成优势突出、特色鲜明、集聚发展的产业基地。(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9.建设特色优势领域产业集群。围绕山东省在汽车、工程机械、轨道交通、海工装备等领域的优势,到2022年,培育25个以上产业集群领军企业、17个以上高端装备“雁阵形”产业集群。争创动力装备、数控机床、农机装备3个高端装备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积极参与国家重大产业布局。(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四)实施创新能力专业化工程,打造协同创新体系。
 
  10.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围绕解决“卡脖子”技术和国产化替代工作,加快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2022年,面向高端装备制造业领域,组织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充分发挥“氢进万家”等已启动实施的科技示范工程引领支撑作用,围绕地方优势产业适时再启动“技术攻关+产业化应用”科技示范工程,培育一批具有牵引性、支柱性的重大产品和装备。(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11.强化创新载体建设。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设研发中心、检测中心、中试基地等企业研发机构。2022年,积极争创高端装备领域的国家级平台载体,新培育1-2家装备类省技术创新中心和3家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载体,激发企业创新活力。(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科技厅)
 
  (五)实施新产品应用市场化工程,推动高端装备产品试点示范。
 
  12.加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应用力度。2022年,发布首台(套)产品应用推广指导目录,引导企业开展产品攻关。围绕安全应急设备、科学仪器、医疗装备等国家和省导向性领域,培育认定200种以上首台(套)技术装备和关键核心零部件。实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新产品保险补偿机制,对符合条件的产品推行国企采购制度,提高企业自主创新的积极性。(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国资委)
 
  13.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继续深入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会同各有关部门组织企业积极申报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助力大气污染治理。(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
 
  14.加大氢燃料电池汽车发展支持力度。分年度研究确定全省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和加氢站建设任务目标,落实省级奖励资金政策,指导各市积极推广应用氢燃料电池汽车,加快构筑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竞争优势,抢占氢能产业发展制高点。(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15.加大试点示范工作开展力度。指导支持济南市作为国家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第二批试点城市,淄博市作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第二批试点城市全面开展试点工作,为全国、全省汽车产业发展新模式、新产品,探索积累新鲜经验,为全省汽车升级换代、市场繁荣打下良好基础。(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六)实施产业项目高端化工程,带动产业高质高速发展。
 
  16.承担建设国家重大项目。充分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立足产业发展实际和发展优势,主动对接、主动参与、主动承接国家重点项目,重点推荐一批技术先进、产业需求大、带动作用强的项目争取国家政策支持。2022年,承接建设国家高端装备重大项目4个以上。(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17.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产业攻关项目。加大高端装备产业科研攻关力度,以产业攻关带动科技成果工程化,加快推动新技术转换为生产力。2022年,重点抓好冰轮环境的氢液化装备关键技术与产业化等26个高端装备新旧动能转换重大产业攻关项目实施,生产一批具备较强竞争力的新产品。(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18.积极推动省级重点项目建设。以重点项目为抓手,带动产业发展,加快推动79个重大项目、137个优选项目、38个“双招双引”项目建设。2022年,完成投资400亿元。(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19.筹划布局高端装备新项目。重点围绕高端装备7条产业链,立足各市发展实际,开展实地调研,与各行业龙头企业进行深度对接,遵循国家产业定位,积极对接国家相关部门,共同谋划一批好项目、大项目。建立谋划储备项目库,联合企业、科研院所、智库、协会共同聚集优质资源,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实施。(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七)实施数字赋能智能化工程,推动装备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
 
  20.提升智能制造装备供给能力。围绕高档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智能传感与控制、智能检测与装配、智能物流与仓储等重点领域,每年培育30项以上高水平智能制造装备,综合运用保险补偿等政策,推动创新产品进入重点产业链供应体系。支持装备制造企业从提供设备向提供设计、承接工程、运维服务等一体化服务转变,每年培育10家以上优秀智能制造系统集成供应商。(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1.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主动融入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等战略部署,积极对标先进,研究制定省级智能工厂认定管理办法,加快构建“市级-省级-国家级”智能工厂梯次培育体系,每年在装备制造领域培育建设30个以上智能工厂(场景和数字化车间),形成一批智能制造地方标准,探索推广一批智能制造新模式。(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
 
  22.打造装备制造用数赋智良好生态。高水平建设工业互联网,纵深推进“万项技改、万企转型”。大力推动智能制造装备产业集群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市积极争创国家智能制造先行区。面向装备、软件、系统解决方案、行业组织和用户,定期开展对接推广活动。(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三、推进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发挥高端装备专班统筹协调的推动作用,强化部门协调和上下联动,明确职责分工,统筹制定产业相关政策,审核重大项目,协调重大问题,协调各方资源,贯通产业链,保障供应链,打造创新链,落实政策链,用好资金链,整合人才链,着力构建新型产业链生态圈。(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
 
  (二)强化资金支持。积极支持企业争取国家和省级首台(套)保险补偿。积极推进供应链金融,每年优选30家以上高端装备产业链重点企业,指导商业银行为符合条件的上下游企业提供信贷支持。(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三)强化人才支撑。实施重点产业链尖端技术人才奖励制度,在高端装备领域,对上年度研发费用不低于500万元且增幅达到10%以上的重点企业中,年薪高于100万元的研发一线人员,进行表扬奖励。举办高端装备及智能制造领域的高峰论坛、专家对接会等活动,提供企业与专家、企业与企业对接的平台。(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税务局;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四)强化政策扶持。扩大高新技术设备及关键部件进口。对进口列入《山东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中的“十强产业”高新技术设备及关键部件,以不超过申报年度6月30日前最近一期人民币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作为贴息率,具体由各市自主确定并落实贴息资金,省级财政予以适当补助,贴息率可上浮5%。(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03新能源产业2022年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推进产业体系建设。育成1个千亿级产业集群,5-6个百亿级产业集群,打造一批具有全国乃至全球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初步建成竞争力强、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新能源产业体系。(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二、主要任务
 
  (一)统筹布局,打造六大重点产业链。
 
  1.实施强链补链专项行动。紧贴各地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统筹布局,突出重点,聚焦新能源汽车、风电装备、光伏发电装备、核电装备、氢能装备、储能装备等六大产业链,精准绘制产业链图谱,形成产业链龙头骨干企业、主要配套企业、补短板突破环节、锻长板重点领域等系列清单,构建“1张图谱+N张清单”的产业发展路径,推动产业发展规模和质量效益全面提升。(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
 
  2.做大做强优势企业。创新“领航+骨干”合作模式,引领带动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联动协同发展。立足打造“国和”等先进三代核能基地,推动国家电投核能总部、中核山东区域总部实体化运营。围绕新能源装备制造领域较为薄弱的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海上风电主机、氢能及燃料电池核心装备等,精准招引一批“填空型”企业和“补充型”项目。重点推动吉利欣旺达动力电池制造、上海电气整机制造、亿华通燃料电池动力系统生产制造等项目开工建设,全力推进一汽解放新能源轻卡基地、明阳智能200台8-15MW整机制造项目、东德实业氢燃料电池罗茨式氢气循环泵研发及产业化等项目建成投产。(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创新引领,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
 
  3.加强关键技术攻关突破。按照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原则,聚焦氢能、储能等重点领域,引导和支持优势企业单位加强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技术攻关。持续推进燃料电池、锂离子电池等领域科技攻关力度,实施电能质量治理装备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氢能电源系统研发、新型锂电池包的热管理关键技术研发等8项重大产业攻关,形成一批产业发展急需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能源局)
 
  4.加快重大创新平台建设。通过绩效评价等举措,加强省级实验室、产业(技术)创新中心等新能源领域创新平台建设,高质量推进山东能源研究院建设,尽快打造成为集前沿技术研发、人才集聚培育、优势产业育成和科技创新服务为一体的国际水平新型研发机构。聚力建设国家燃料电池技术创新中心,打造氢能及燃料电池技术研发、高端人才培养、科研创新试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重大成果输出平台。(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三)提速扩容,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5.全力推动项目落地。用好重点项目督导服务平台资源,集聚优势资源、集中人员力量,强化主动服务、强化综合协调、强化督促指导,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加快推进60个省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年度计划投资180亿元。(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6.健全完善重大项目库管理。建立动态管理、月报调度征询制度,重点推动大金重工海上风电装备制造全产业链项目、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青岛美锦氢燃料电池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等25个产业重大支撑项目建设,定期动态调整,提高在库项目质量。(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四)集聚发展,培育壮大产业集群和领军企业。
 
  7.持续做强“雁阵形”产业集群。推动新能源产业向产能利用充分、配套体系完善的地区集聚,指导相关市因地制宜打造特色产业集群,重点推动青岛、烟台、济宁、泰安、德州、聊城等6大新能源产业“雁阵形”集群发展。立足山东省氢能产业发展基础,聚力打造以潍坊、淄博为龙头的燃料电池及关键材料产业集群和以聊城、济宁为龙头的燃料电池整车及氢能制储装备产业集群,支持枣庄建设锂电产业集群,年度新培育1-2家储备集群,争取入选纳库。2022年年底,新能源产业“雁阵形”集群年营业收入力争达到3500亿元,规模以上企业数量达到800家,重点骨干企业技术研发投入占比达到5%左右。(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8.构建完善领军企业培育体系。引导资源集聚,持续培育壮大一汽解放、山东核电、格瑞德、双一科技等新能源产业领航型企业,年营业收入总额达到600亿元。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合力培优工作机制,优选新能源产业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潜力企业,建立重点培育库,强化财税、资金、土地、技术、人才等要素保障,推动潜力骨干企业尽快成长为领航型企业。(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五)优化提升,持续推进集群化园区化发展。
 
  9.打造一批高端绿色低碳产业园区。加快青岛市新能源汽车集聚区、青岛市氢能产业园、烟台市海阳核电装备制造工业园区、烟台市中国北方风电母港、淄博氢能产业示范园区、淄博市军民融合国防动力电源产业园、泰安市泰开智能输变电产业园、聊城市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园等重点园区建设,加强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加大对园区重点企业、重大项目、人才招引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形成“领军企业+产业集群+特色园区”协同推进模式。鼓励新能源产业园区建设使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新能源园区交通、氢能热电联供等清洁能源综合应用系统,试点建设新能源绿色低碳产业园区。(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六)梯次培育,打造产业特色优势品牌。
 
  10.挖潜提升品牌价值。围绕研发创新、设计创意、生产制造、质量管理和营销服务全过程制定品牌发展战略,提升产品附加值和软实力。依托产业链龙头骨干企业和拳头产品,重点培育山东核电、台海玛努尔、大金重工、巨涛、潍柴新能源、中通客车、东岳未来氢能、火炬、泰开、瑞福、奥扬科技、冰轮环境等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国际知名品牌。挖掘“专精特新”,培育“单项冠军”,形成一批技术先进、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新品牌。(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11.着力打造产业地标。指导相关市结合产业基础和发展布局,建设中国氢谷(济南)、东方氢岛(青岛)、“国和”先进三代核能基地(烟台)、中国北方锂电之都(枣庄)等具有鲜明特色和集聚实力的产业“地标”,提升山东省新能源产业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七)市场驱动,加快产品推广应用。
 
  12.加快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以山东省海上风电基地、海上光伏基地、鲁北盐碱滩涂地风光储一体化基地、核电基地等开发建设为契机,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发电、核电等装备产业,实现就地就近配套、融合聚集发展,提升产业本地化率。(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3.放大试点示范引领作用。启动首批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第二批新型储能示范项目,推动新能源场站合理配置储能设施,支持枣庄储能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不断提升氢能及燃料电池、新型储能装备科技研发和装备制造水平,形成先发优势。积极争创国家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重点推广CCUS、柔性输电、液流电池等50项新技术、新产品和新装备。(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八)固本强基,健全完善产业支撑体系。
 
  14.完善“互联网+”充电设施建设。推动山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与充电运营企业平台信息共享,实现全省电动汽车充电“一张网”,2022年年底,全省公共、专用充电站保有量达到6000座以上,各类充电桩保有量达到14万台以上。(牵头单位:省能源局;配合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15.构建城际交通氢能加注网。坚持“车站联动”,在氢气资源丰富、应用场景成熟的区域,优先布局建设加氢站,依托济青高速服务区,建设高速公路氢走廊。2022年年底,全省累计建成加氢站30座,日供氢能力达到2.8万公斤。(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能源局)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16.发挥新能源产业专班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突出重点项目建设、“雁阵形”产业集群和领军企业培育、重大产业攻关,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三级贯通的协调推进机制,建立工作台账,明确预期目标、责任分工、工作措施、完成时限等,定期调度和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二)落实配套政策。
 
  17.支持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将山东省现行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延长至2022年年底,对2022年符合条件的非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最高补贴5.04万元/辆,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最高补贴6.48万元/辆。扩大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重点区域巡游出租汽车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鼓励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使用新能源汽车,环卫、邮政快递新增及更新为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10%。(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机关事务局、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省财政厅)
 
  18.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将独立占地的公共充换电站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按照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明确土地供应方式和流程,支持采用租赁用地方式建设公共充换电站。(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配合单位:省能源局)全省新建的大型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停车场,配套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车位占总车位的比例达到15%以上,相关部门据此进行竣工验收。(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公安厅;配合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优化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布局,在省内主要高速公路服务区原则上按照50公里间距建设充电设施;提高省内高速公路服务区已建成公共充电站(桩)管理维护水平,确保充电桩公共服务平台在线率不低于95%,支持通过合作经营等模式降低充电设施运营成本。(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能源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19.提升居民小区充电基础设施覆盖水平。全省新建居民小区停车位100%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对具备条件的小区增加停车位,建设充电桩。鼓励居民小区采用有序充电模式,支持出台充电设施建设、使用等标准文件,引导充电设施健康、有序发展。(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能源局)
 
  20.支持氢能混合场站建设。推动在高速服务区、港口码头、工矿厂区及公路沿线建设氢/油、氢/气、氢/电混合场站。支持利用符合条件的加油站、加气站、充电站等站点网络改扩建成具有加氢功能的能源合建站,在符合已有管理规范和安全条件前提下,对不新增用地的,无需另行办理加氢站规划选址手续。(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三)加强督导评估。
 
  21.强化工作督促和业务指导。建立报告评估工作机制,各有关市及时跟踪监督、按期报送重点项目、重大产业攻关、重要园区建设工作进展,定期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开展督导评估,抓好评估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04新材料产业2022年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创新能力持续提升。突破一批“卡脖子”关键材料,推广一批标志性创新成果与典型应用,形成一批先进的自主核心技术。重点新材料企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5%以上。2022年年底前,新材料领域高新技术企业新增300家左右,累计达到约2600家。(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
 
  (二)特色集群日益壮大。2022年,全省布局建成10个左右百亿级产业集群,2-3个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千亿级产业集群,推动全省形成一批区位优势突出、产业特色鲜明的新材料产业聚集带,培育提升20个以上集群领军企业。(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实施产业链“链长制”工作机制。
 
  1.健全完善省市县一体化推进模式。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强化调度管理,推动形成省级统筹协调、市级跟进指导、县级深入落实的协同工作格局,凝聚强大工作合力。(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精准绘制产业链图谱。聚焦新材料重点产业链,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动态更新完善“1张图谱”和“N张清单”,精细化、精准化挂图作战,强化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加快实现重大突破。(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3.开展“专精特新”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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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速递:山东“十强产业”发展路线图出炉:这些产业该如何招商引资?

2022-04-12 来源:高新院 achie.org 点击:

  近日,山东省发布了《“十大创新”“十强产业”“十大扩需求”202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其中对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产业、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产业、高端化工产业、现代高效农业、文旅产业、现代金融服务业、现代轻工纺织产业未来发展路径进行了详细规划,是未来招商引资的重要参考。
 
  01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2022年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产业发展规模质量实现新跨越。2022年,数字经济发展引领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全省信息技术产业实现营业收入1.4万亿元左右,同比增长15%,其中,信息技术制造业实现营业收入5500亿元,软件业实现营业收入8500亿元,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达到7%左右。(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产业创新发展能力实现新突破。2022年,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依托骨干企业、特色优势企业,新培育100家以上国家级和省级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软件工程技术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实施200个以上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突破重大核心关键技术30项以上。(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信息技术融合赋能实现新提升。2022年,实施“云行齐鲁工赋山东”行动,两化融合指数达到117,保持全国前三。加快建设泛在领先的信息通信网络,累计开通5G基站超16万个,实现确定性网络16市全覆盖,建成全国首个拥有两个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的省份。(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通信管理局)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行动。
 
  1.突破一批“卡脖子”技术。聚焦集成电路、高端软件、计算机及外设和智能家电4条产业链,深入征集企业共性需求,支持“链主”企业联合有关配套企业、科研院所承担国家产业基础再造、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以及省科技创新重大工程、新旧动能转换重大产业攻关项目等重大专项,全年组织实施30项以上重大技术创新项目,攻关解决一批制约行业发展的关键技术瓶颈。(牵头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2.引育一批“填空式”企业。推动龙头整机企业开放市场链、供应链、创新链,发挥市场规模和品牌优势,加大产业链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一批关联度高、协同性强的核心配套企业、生态合作企业在山东省落地。举办3-5场“链主”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专项对接活动,推动10家以上本地企业进入龙头企业供应链,持续提高省内配套能力。(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3.建设一批“强基性”项目。推动济南、青岛、烟台、威海等市集成电路晶圆制造、高端封测等重点项目加快建设进度、提升产能规模、补齐产业发展短板。加强资源要素协调、部门省市协同,推动虚拟现实智能硬件制造基地、6英寸硅基功率器件芯片等100个左右的省重大项目、新旧动能转换优选项目、“双招双引”重点签约项目建设,总投资超1000亿元,2022年年底前,完成投资25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二)实施信息技术制造业跃升行动。
 
  4.推动集成电路“强芯”。实施集成电路产业财政奖补政策,支持研发高速率存储控制、高分辨率显示、高可靠性信息安全等10款以上高端芯片。扩大MEMS封测规模,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MEMS封测产业集群。推动济南、青岛2市8英寸集成电路晶圆制造生产线形成量产能力,加快提升大尺寸硅片、光掩膜版、光刻胶等制造环节材料产能。提升碳化硅衬底生产技术水平和市场规模,构建第三代半导体领域新优势。(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5.推动高清显示“补面”。加快推动青岛市显示模组项目进展,2022年年底前,建设完成并实现首片产品点亮,开创山东省在新型显示产业的创新布局。推动济南、青岛、烟台3市积极参与全国“百城千屏”8K应用推广活动,支持夏普超高清产业研究院在烟台打造“六区百屏”系列项目,支持青岛选取5个左右住宅小区试点建设4K应用示范小区,加快超高清频道进社区、进家庭,推动超高清视频产业规模突破3000亿元。(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6.推动智能传感“提器”。落实《山东省推动智能传感器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重点建设青岛声学智能传感谷和烟台光电智能传感产业基地,大力支持声学、压力、气体、温度、红外、生物医学等传感器突破发展,培育智能传感器领域“单项冠军”。开展智能传感器应用推广,主办中国智能传感器产业大会,发布30项智能传感器应用示范项目,推动智能传感器产业营业收入达到200亿元。(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7.推动整机终端“扩量”。充分发挥山东省在整机生产方面优势,加快济南“中国算谷”、青岛、潍坊智能终端产业集聚区、青岛超高清视频产业高地和威海打印机基地建设,继续保持服务器、智能家电、超高清显示设备、打印机在国内的领先地位,进一步提升产能和市场份额,2022年,智能终端产业规模突破4000亿元。(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实施高端软件“四名”提质行动。
 
  8.提升软件“两名城”。支持济南、青岛2市对标国内先进软件名城,借鉴企业创新、招商引资、人才培育等成功经验,集中优势资源支持软件产业发展,2022年2市软件业营业收入分别突破4300亿元、3300亿元,均位列国内城市前十。(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9.培育软件“多名园”。制定山东省软件名园建设管理办法,培育建设5家以上集聚程度较高、创新能力突出、配套设施完善的省级软件名园,推动骨干企业、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向优势园区集聚。支持有条件的省级软件园积极争创1-2家国家软件名园。(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0.打造软件“多名企”。修订《山东省级软件工程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创新导向,面向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信创适配等关键领域,依托骨干企业培育认定50家以上省级软件工程技术中心,提升对行业引领带动作用。(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1.推广软件“百名品”。面向关键基础软件、高端工业软件、新兴平台软件、行业应用软件、嵌入式软件等重点领域,继续开展首版次高端软件培育认定工作,落实首版次软件保险补偿政策,突破国产软件市场应用瓶颈,培育推广100个以上技术领先的鲁版软件名品。(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四)实施新兴产业布局行动。
 
  12.培强卫星产业优势。加快东方航天港、中科院空天院济南园区、空天信息产业园、卫星互联网等重大项目建设,推动卫星产业链向卫星研发制造、商业应用等各环节延伸。深入实施北斗综合应用示范项目,在交通物流、海洋牧场、授时等领域推广北斗兼容终端4万台(套)以上。(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3.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发布大数据产业发展白皮书,持续更新绘制全省大数据产业地图,建设完善全省大数据产业发展促进机构,2022年年底,在全省累计建设30个以上大数据发展创新实验室,100个以上大数据创新中心,30个以上大数据创新服务机构。(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4.推进元宇宙前瞻布局。抢抓元宇宙发展“风口”,加速提升山东省虚拟/增强现实及可穿戴智能设备骨干企业领先优势,编制出台山东省推动虚拟现实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打造20个以上虚拟现实与各领域融合应用场景,积极争创国家虚拟现实制造业创新中心。(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5.加快发展人工智能、区块链。加快建设济南-青岛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推动人工智能在智能制造、智慧医疗、智能家居、智能轨道交通等优势产业领域的深度融合应用。深入开展“区块链+”行动,在产品追溯、政务民生、金融服务、健康医疗、智慧交通等重点领域,打造5个以上有影响力的区块链优秀解决方案。(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五)实施产业生态优化行动。
 
  16.培强一批领航型企业。引导资源向产业链“链主”企业集聚,推动有潜力的骨干企业成长为领航型企业,促进企业兼并重组和战略合作,支持领航型企业加强与境内外掌握核心技术、拥有高价值品牌的优质中小企业协作,进一步提升产能规模和品牌影响力,不断强化对产业链供应链的主导权和控制力,2022年,培强10个左右“链主”企业和领军企业,实现营业收入总量突破7500亿元。(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7.培育一批特色产业集群。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作用,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50个以上创新能力强、市场潜力大、高成长的瞪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单项冠军企业,充分发挥大、中、小企业在创新研发、成果转化、市场开拓中的不同优势,支持济南、青岛、烟台、潍坊等市围绕大数据、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工业互联网等领域,做大做强10个以上以大企业集团为核心、集中度高、分工细化、协作高效的“雁阵形”产业集群。(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18.建设一批专业化园区。坚持差异发展、错位竞争,规划建设一批信息技术园区,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全方位提升对优质企业和高端人才的吸引力,加快各类市场主体进驻。2022年,以高标准建设国家级工业互联网示范区为引领,打造10家以上网络基础设施完备、平台作用发挥明显的省级工业互联网园区,对综合指标排名前5位的给予最高500万元奖补。新建设不少于20家省级数字经济园区,对省内数字经济园区开展综合评价,筛选优势突出的园区,择优给予每个最高200万元奖补。(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9.优化国产生态体系。紧紧抓住国家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契机,建设5家以上省级信创产业适配验证中心,持续提升服务能力,大力引导企业参与鲲鹏、龙芯等国产生态建设和基于国内开源技术的研发创新,打造50个以上自主可控信创产品,积极将信创产品纳入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版次高端软件等推广目录,对生产企业为相关产品购买的符合条件的保险,按照不超过3%的费率上限及企业实际投保额的80%,给予单个企业最高500万元保费补贴。(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
 
  (六)实施融合应用赋能增效行动。
 
  20.提升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能力。全面开展工业互联网平台评价,引导两个“双跨”平台持续提升服务能力,在行业覆盖面、解决方案、经营交易规模等关键指标上实现跃升,继续保持全国领先优势。推动省级平台加快汇聚行业资源、积累机理知识、开发解决方案,争创7家左右国家级特色专业型平台。围绕数控机床、农机装备等重点产业链,新培育50家以上高水平省级行业平台,为企业加快网络化、智能化提升提供服务。(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1.深化工业大数据融合应用。按照“国家级—省级—边缘级”工业大数据中心体系建设思路,依托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山东分中心建设工业大数据国家级区域中心,在全省建设5个左右省级区域中心和行业中心,构建工业大数据应用核心设施。引导企业积极开展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贯标,对DCMM试点单位和区域进行阶段性评估,2022年年底,推动100家以上企业开展DCMM贯标。(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2.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差异化奖补政策,确保新开通5G基站6万个,加快推动5G应用从社会公共区域转向产业应用领域。加快山东未来网络研究院实体化运行,推动完善5600公里的确定性网络建设布局,为全省产业园区、重点企业提供可管控、可定价的优质网络服务。(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推进措施
 
  (一)强化“链长制”协同推进。完善“链主”企业牵头主导、产业链联盟合作、产学研协同推进、要素保障服务的“链长制”工作推进机制,动态调整“1张图谱+N张清单”,明确延链补链强链路径,加强产业链上下游互动对接,联合共建协同创新、成果转化、检验检测、网络销售等公共服务平台,合力开展项目策划、供需对接、市场开拓、协同创新、产融合作、人才招引、行业管理等活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性和竞争力。(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有关部门)
 
  (二)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对经济发展成效明显、社会效益突出的重点企业给予高质量发展资金奖励。落实软件和集成电路税收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在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框架下,积极吸引专业投融资机构落户山东省,支持企业和投融资机构围绕重点项目、关键领域设立项目基金、产业基金,扩大信息技术产业基金规模,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强化人才支撑。加强招才引智力度,集聚一批紧缺型、引领型高端人才。支持重点用人单位依托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泰山人才工程,加大人才精准引育,支持人才攻关突破“卡脖子”技术。对掌握“卡脖子”技术或填补山东省产业空白的高层次人才和关键团队,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按需量身打造更优扶持政策。支持企业通过“揭榜挂帅”机制,面向全球引进集聚人才,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实施重点产业链尖端技术人才奖励制度,对研发费用不低于500万元且增幅达到10%以上的重点企业中,年薪高于100万元的研发一线人员予以奖励。依托国家级示范性微电子学院、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的匹配度。(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税务局)
 
  (四)深化交流合作。加强与国内外头部企业重大战略合作,积极吸引关联度高的业务向山东省迁移,建设区域性总部、研发中心和生产基地。继续支持举办2022国际虚拟现实创新大会、智能传感器产业大会、山东省信息技术产业60年成就展、山东省电子信息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新动能·软件创新创业大赛、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大赛、省软件生态大会、青岛国际软博会等重大产业对接交流活动,搭建双招双引、人才资本对接平台,提升山东省产业发展美誉度、知名度。(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02高端装备产业2022年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产业规模“稳中变强”。2022年,全省高端装备产业规模持续壮大,力争营业收入达到1.2万亿元,同比增长9%以上,占装备制造业比重达到50%,建成全国重要的高端装备制造基地,成为推动全省新旧动能转换实现全面突破的重要支撑和强大动力。(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二)产业创新“稳中渐升”。2022年,高端装备企业研发投入不断加大,企业技术研发投入占比3%左右,重点骨干企业技术研发投入占比3.5%左右,新增高端装备领域高新技术企业400家左右。(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
 
  (三)产业生态“稳中求优”。构建“领航型”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协同发展的企业体系,培育1家营业收入五千亿级企业,20家左右百亿级企业。不断壮大产业集群规模,在全省打造10个左右百亿级“雁阵形”产业集群。(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企业培育梯度化工程,提升企业竞争力和影响力。
 
  1.做强“领航型”企业。围绕高端装备7大产业链,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具有生态主导力的产业链“领航型”企业,加快纵向延伸、横向联合,构建“领航+核心”协作融合的供应链联盟,贯通产业链条和创新链,构建新型产业生态圈。2022年,产业链“领航型”企业营业收入6000亿元左右。(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初创企业的政策支持,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培育创新能力突出、成长潜力高的优质中小企业,在产业链重点节点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3.打响“山东装备”品牌。以企业为打造品牌的核心主体,发挥山东省省长质量奖示范引领作用,强化企业产品质量控制,通过优质产品和服务提升企业品牌。鼓励推广企业自有知识产权技术标准,通过主导国家、地方标准的制订,巩固企业在行业中的品牌地位。到2022年年底,打造30个以上在全国具有知名度的高端装备品牌。(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实施产业链现代化工程,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
 
  4.系统谋划产业链供应链发展。在汽车、工程机械、农机装备、数控机床、海工装备、轨道交通、氢燃料电池7大领域,实行“链长制”工作机制,重点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动态调整“1张图谱+N张清单”,支持“链主”企业牵头组建或融入2个以上国内产业链联盟。支持省内重点企业与产业供应链上下游企业联合开展深度合作,打通“设备—原材料—零部件—整机”产业链条。(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5.做强做精产业链优势产品。依托潍柴、中国重汽、潍柴雷沃、山东临工、济南二机床、中集来福士等12个链主企业,在发动机、重卡、大马力拖拉机、液压挖掘机、高端数控机床、半潜式平台等“拳头”产品上进行更新迭代,2022年,研发10种以上高端产品,不断扩大市场占有率。(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
 
  6.补齐突破产业链薄弱环节。通过以龙头企业主体、上下游企业协作、科研机构配合、协会组织协调、金融机构保障的方式,进行多方联合,重点聚焦汽车芯片、液压件、机床功能部件、船用发动机等产业链关键环节开展协同创新、精准攻关,研制突破5种以上新技术和产品,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升级。(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7.常态化开展重点产业链“专精特新”企业融链固链行动等活动。开展3次以上企业融链固链行动,推动企业卡位入链,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依托各产业链联盟秘书处,联合高端装备产业协会、山东省机械设计研究院等机构协会,对产业链内企业进行实地走访,征集关键共性技术需求、高层次技术专家需求、高校科研机构对接需求、实训需求等各类需求100项以上,全力服务产业链发展。(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实施产业布局优势化工程,完善高质量发展区域布局。
 
  8.建设高端装备产业基地园区。根据全省产业现状,着力培育济南、青岛、烟台三大核心区,打造集聚胶济和京沪铁路的产业带,辐射带动潍坊、淄博等周边市做强优势产业,加快建设山东重工(济南莱芜)百万辆整机整车绿色智造产城园、济南轨道交通装备智造产业园等5个重点园区,建成优势突出、特色鲜明、集聚发展的产业基地。(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9.建设特色优势领域产业集群。围绕山东省在汽车、工程机械、轨道交通、海工装备等领域的优势,到2022年,培育25个以上产业集群领军企业、17个以上高端装备“雁阵形”产业集群。争创动力装备、数控机床、农机装备3个高端装备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积极参与国家重大产业布局。(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四)实施创新能力专业化工程,打造协同创新体系。
 
  10.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围绕解决“卡脖子”技术和国产化替代工作,加快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2022年,面向高端装备制造业领域,组织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充分发挥“氢进万家”等已启动实施的科技示范工程引领支撑作用,围绕地方优势产业适时再启动“技术攻关+产业化应用”科技示范工程,培育一批具有牵引性、支柱性的重大产品和装备。(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11.强化创新载体建设。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设研发中心、检测中心、中试基地等企业研发机构。2022年,积极争创高端装备领域的国家级平台载体,新培育1-2家装备类省技术创新中心和3家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载体,激发企业创新活力。(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科技厅)
 
  (五)实施新产品应用市场化工程,推动高端装备产品试点示范。
 
  12.加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应用力度。2022年,发布首台(套)产品应用推广指导目录,引导企业开展产品攻关。围绕安全应急设备、科学仪器、医疗装备等国家和省导向性领域,培育认定200种以上首台(套)技术装备和关键核心零部件。实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新产品保险补偿机制,对符合条件的产品推行国企采购制度,提高企业自主创新的积极性。(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国资委)
 
  13.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继续深入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会同各有关部门组织企业积极申报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助力大气污染治理。(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
 
  14.加大氢燃料电池汽车发展支持力度。分年度研究确定全省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和加氢站建设任务目标,落实省级奖励资金政策,指导各市积极推广应用氢燃料电池汽车,加快构筑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竞争优势,抢占氢能产业发展制高点。(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15.加大试点示范工作开展力度。指导支持济南市作为国家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第二批试点城市,淄博市作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第二批试点城市全面开展试点工作,为全国、全省汽车产业发展新模式、新产品,探索积累新鲜经验,为全省汽车升级换代、市场繁荣打下良好基础。(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六)实施产业项目高端化工程,带动产业高质高速发展。
 
  16.承担建设国家重大项目。充分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立足产业发展实际和发展优势,主动对接、主动参与、主动承接国家重点项目,重点推荐一批技术先进、产业需求大、带动作用强的项目争取国家政策支持。2022年,承接建设国家高端装备重大项目4个以上。(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17.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产业攻关项目。加大高端装备产业科研攻关力度,以产业攻关带动科技成果工程化,加快推动新技术转换为生产力。2022年,重点抓好冰轮环境的氢液化装备关键技术与产业化等26个高端装备新旧动能转换重大产业攻关项目实施,生产一批具备较强竞争力的新产品。(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18.积极推动省级重点项目建设。以重点项目为抓手,带动产业发展,加快推动79个重大项目、137个优选项目、38个“双招双引”项目建设。2022年,完成投资400亿元。(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19.筹划布局高端装备新项目。重点围绕高端装备7条产业链,立足各市发展实际,开展实地调研,与各行业龙头企业进行深度对接,遵循国家产业定位,积极对接国家相关部门,共同谋划一批好项目、大项目。建立谋划储备项目库,联合企业、科研院所、智库、协会共同聚集优质资源,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实施。(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七)实施数字赋能智能化工程,推动装备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
 
  20.提升智能制造装备供给能力。围绕高档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智能传感与控制、智能检测与装配、智能物流与仓储等重点领域,每年培育30项以上高水平智能制造装备,综合运用保险补偿等政策,推动创新产品进入重点产业链供应体系。支持装备制造企业从提供设备向提供设计、承接工程、运维服务等一体化服务转变,每年培育10家以上优秀智能制造系统集成供应商。(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1.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主动融入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等战略部署,积极对标先进,研究制定省级智能工厂认定管理办法,加快构建“市级-省级-国家级”智能工厂梯次培育体系,每年在装备制造领域培育建设30个以上智能工厂(场景和数字化车间),形成一批智能制造地方标准,探索推广一批智能制造新模式。(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
 
  22.打造装备制造用数赋智良好生态。高水平建设工业互联网,纵深推进“万项技改、万企转型”。大力推动智能制造装备产业集群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市积极争创国家智能制造先行区。面向装备、软件、系统解决方案、行业组织和用户,定期开展对接推广活动。(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三、推进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发挥高端装备专班统筹协调的推动作用,强化部门协调和上下联动,明确职责分工,统筹制定产业相关政策,审核重大项目,协调重大问题,协调各方资源,贯通产业链,保障供应链,打造创新链,落实政策链,用好资金链,整合人才链,着力构建新型产业链生态圈。(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
 
  (二)强化资金支持。积极支持企业争取国家和省级首台(套)保险补偿。积极推进供应链金融,每年优选30家以上高端装备产业链重点企业,指导商业银行为符合条件的上下游企业提供信贷支持。(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三)强化人才支撑。实施重点产业链尖端技术人才奖励制度,在高端装备领域,对上年度研发费用不低于500万元且增幅达到10%以上的重点企业中,年薪高于100万元的研发一线人员,进行表扬奖励。举办高端装备及智能制造领域的高峰论坛、专家对接会等活动,提供企业与专家、企业与企业对接的平台。(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税务局;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四)强化政策扶持。扩大高新技术设备及关键部件进口。对进口列入《山东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中的“十强产业”高新技术设备及关键部件,以不超过申报年度6月30日前最近一期人民币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作为贴息率,具体由各市自主确定并落实贴息资金,省级财政予以适当补助,贴息率可上浮5%。(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03新能源产业2022年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推进产业体系建设。育成1个千亿级产业集群,5-6个百亿级产业集群,打造一批具有全国乃至全球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初步建成竞争力强、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新能源产业体系。(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二、主要任务
 
  (一)统筹布局,打造六大重点产业链。
 
  1.实施强链补链专项行动。紧贴各地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统筹布局,突出重点,聚焦新能源汽车、风电装备、光伏发电装备、核电装备、氢能装备、储能装备等六大产业链,精准绘制产业链图谱,形成产业链龙头骨干企业、主要配套企业、补短板突破环节、锻长板重点领域等系列清单,构建“1张图谱+N张清单”的产业发展路径,推动产业发展规模和质量效益全面提升。(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
 
  2.做大做强优势企业。创新“领航+骨干”合作模式,引领带动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联动协同发展。立足打造“国和”等先进三代核能基地,推动国家电投核能总部、中核山东区域总部实体化运营。围绕新能源装备制造领域较为薄弱的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海上风电主机、氢能及燃料电池核心装备等,精准招引一批“填空型”企业和“补充型”项目。重点推动吉利欣旺达动力电池制造、上海电气整机制造、亿华通燃料电池动力系统生产制造等项目开工建设,全力推进一汽解放新能源轻卡基地、明阳智能200台8-15MW整机制造项目、东德实业氢燃料电池罗茨式氢气循环泵研发及产业化等项目建成投产。(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创新引领,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
 
  3.加强关键技术攻关突破。按照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原则,聚焦氢能、储能等重点领域,引导和支持优势企业单位加强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技术攻关。持续推进燃料电池、锂离子电池等领域科技攻关力度,实施电能质量治理装备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氢能电源系统研发、新型锂电池包的热管理关键技术研发等8项重大产业攻关,形成一批产业发展急需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能源局)
 
  4.加快重大创新平台建设。通过绩效评价等举措,加强省级实验室、产业(技术)创新中心等新能源领域创新平台建设,高质量推进山东能源研究院建设,尽快打造成为集前沿技术研发、人才集聚培育、优势产业育成和科技创新服务为一体的国际水平新型研发机构。聚力建设国家燃料电池技术创新中心,打造氢能及燃料电池技术研发、高端人才培养、科研创新试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重大成果输出平台。(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三)提速扩容,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5.全力推动项目落地。用好重点项目督导服务平台资源,集聚优势资源、集中人员力量,强化主动服务、强化综合协调、强化督促指导,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加快推进60个省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年度计划投资180亿元。(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6.健全完善重大项目库管理。建立动态管理、月报调度征询制度,重点推动大金重工海上风电装备制造全产业链项目、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青岛美锦氢燃料电池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等25个产业重大支撑项目建设,定期动态调整,提高在库项目质量。(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四)集聚发展,培育壮大产业集群和领军企业。
 
  7.持续做强“雁阵形”产业集群。推动新能源产业向产能利用充分、配套体系完善的地区集聚,指导相关市因地制宜打造特色产业集群,重点推动青岛、烟台、济宁、泰安、德州、聊城等6大新能源产业“雁阵形”集群发展。立足山东省氢能产业发展基础,聚力打造以潍坊、淄博为龙头的燃料电池及关键材料产业集群和以聊城、济宁为龙头的燃料电池整车及氢能制储装备产业集群,支持枣庄建设锂电产业集群,年度新培育1-2家储备集群,争取入选纳库。2022年年底,新能源产业“雁阵形”集群年营业收入力争达到3500亿元,规模以上企业数量达到800家,重点骨干企业技术研发投入占比达到5%左右。(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8.构建完善领军企业培育体系。引导资源集聚,持续培育壮大一汽解放、山东核电、格瑞德、双一科技等新能源产业领航型企业,年营业收入总额达到600亿元。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合力培优工作机制,优选新能源产业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潜力企业,建立重点培育库,强化财税、资金、土地、技术、人才等要素保障,推动潜力骨干企业尽快成长为领航型企业。(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五)优化提升,持续推进集群化园区化发展。
 
  9.打造一批高端绿色低碳产业园区。加快青岛市新能源汽车集聚区、青岛市氢能产业园、烟台市海阳核电装备制造工业园区、烟台市中国北方风电母港、淄博氢能产业示范园区、淄博市军民融合国防动力电源产业园、泰安市泰开智能输变电产业园、聊城市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园等重点园区建设,加强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加大对园区重点企业、重大项目、人才招引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形成“领军企业+产业集群+特色园区”协同推进模式。鼓励新能源产业园区建设使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新能源园区交通、氢能热电联供等清洁能源综合应用系统,试点建设新能源绿色低碳产业园区。(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六)梯次培育,打造产业特色优势品牌。
 
  10.挖潜提升品牌价值。围绕研发创新、设计创意、生产制造、质量管理和营销服务全过程制定品牌发展战略,提升产品附加值和软实力。依托产业链龙头骨干企业和拳头产品,重点培育山东核电、台海玛努尔、大金重工、巨涛、潍柴新能源、中通客车、东岳未来氢能、火炬、泰开、瑞福、奥扬科技、冰轮环境等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国际知名品牌。挖掘“专精特新”,培育“单项冠军”,形成一批技术先进、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新品牌。(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11.着力打造产业地标。指导相关市结合产业基础和发展布局,建设中国氢谷(济南)、东方氢岛(青岛)、“国和”先进三代核能基地(烟台)、中国北方锂电之都(枣庄)等具有鲜明特色和集聚实力的产业“地标”,提升山东省新能源产业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七)市场驱动,加快产品推广应用。
 
  12.加快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以山东省海上风电基地、海上光伏基地、鲁北盐碱滩涂地风光储一体化基地、核电基地等开发建设为契机,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发电、核电等装备产业,实现就地就近配套、融合聚集发展,提升产业本地化率。(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3.放大试点示范引领作用。启动首批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第二批新型储能示范项目,推动新能源场站合理配置储能设施,支持枣庄储能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不断提升氢能及燃料电池、新型储能装备科技研发和装备制造水平,形成先发优势。积极争创国家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重点推广CCUS、柔性输电、液流电池等50项新技术、新产品和新装备。(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八)固本强基,健全完善产业支撑体系。
 
  14.完善“互联网+”充电设施建设。推动山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与充电运营企业平台信息共享,实现全省电动汽车充电“一张网”,2022年年底,全省公共、专用充电站保有量达到6000座以上,各类充电桩保有量达到14万台以上。(牵头单位:省能源局;配合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15.构建城际交通氢能加注网。坚持“车站联动”,在氢气资源丰富、应用场景成熟的区域,优先布局建设加氢站,依托济青高速服务区,建设高速公路氢走廊。2022年年底,全省累计建成加氢站30座,日供氢能力达到2.8万公斤。(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能源局)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16.发挥新能源产业专班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突出重点项目建设、“雁阵形”产业集群和领军企业培育、重大产业攻关,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三级贯通的协调推进机制,建立工作台账,明确预期目标、责任分工、工作措施、完成时限等,定期调度和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二)落实配套政策。
 
  17.支持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将山东省现行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延长至2022年年底,对2022年符合条件的非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最高补贴5.04万元/辆,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最高补贴6.48万元/辆。扩大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重点区域巡游出租汽车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鼓励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使用新能源汽车,环卫、邮政快递新增及更新为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10%。(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机关事务局、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省财政厅)
 
  18.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将独立占地的公共充换电站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按照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明确土地供应方式和流程,支持采用租赁用地方式建设公共充换电站。(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配合单位:省能源局)全省新建的大型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停车场,配套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车位占总车位的比例达到15%以上,相关部门据此进行竣工验收。(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公安厅;配合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优化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布局,在省内主要高速公路服务区原则上按照50公里间距建设充电设施;提高省内高速公路服务区已建成公共充电站(桩)管理维护水平,确保充电桩公共服务平台在线率不低于95%,支持通过合作经营等模式降低充电设施运营成本。(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能源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19.提升居民小区充电基础设施覆盖水平。全省新建居民小区停车位100%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对具备条件的小区增加停车位,建设充电桩。鼓励居民小区采用有序充电模式,支持出台充电设施建设、使用等标准文件,引导充电设施健康、有序发展。(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能源局)
 
  20.支持氢能混合场站建设。推动在高速服务区、港口码头、工矿厂区及公路沿线建设氢/油、氢/气、氢/电混合场站。支持利用符合条件的加油站、加气站、充电站等站点网络改扩建成具有加氢功能的能源合建站,在符合已有管理规范和安全条件前提下,对不新增用地的,无需另行办理加氢站规划选址手续。(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三)加强督导评估。
 
  21.强化工作督促和业务指导。建立报告评估工作机制,各有关市及时跟踪监督、按期报送重点项目、重大产业攻关、重要园区建设工作进展,定期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开展督导评估,抓好评估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04新材料产业2022年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创新能力持续提升。突破一批“卡脖子”关键材料,推广一批标志性创新成果与典型应用,形成一批先进的自主核心技术。重点新材料企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5%以上。2022年年底前,新材料领域高新技术企业新增300家左右,累计达到约2600家。(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
 
  (二)特色集群日益壮大。2022年,全省布局建成10个左右百亿级产业集群,2-3个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千亿级产业集群,推动全省形成一批区位优势突出、产业特色鲜明的新材料产业聚集带,培育提升20个以上集群领军企业。(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实施产业链“链长制”工作机制。
 
  1.健全完善省市县一体化推进模式。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强化调度管理,推动形成省级统筹协调、市级跟进指导、县级深入落实的协同工作格局,凝聚强大工作合力。(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精准绘制产业链图谱。聚焦新材料重点产业链,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动态更新完善“1张图谱”和“N张清单”,精细化、精准化挂图作战,强化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加快实现重大突破。(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3.开展“专精特新”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