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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港产业园区 培育电商产业集群实施方案

来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1-09-15 点击:

为加快全区电子商务发展新业态进程,提升农村电子商务服务水平,促进我区水产品、农产品、手工艺品等特色产品网络销售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引导全区企业创新、商户转型、全民触网、土货上线,积极培育电商产业集群,全面助力南大港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确保电商产业集群培育工作稳步快速推进,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加快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沧州市加快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推动落实方案》《沧州渤海新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量质倍增计划》《沧州渤海新区县域特色产业倍增计划(2021—2030)》等文件精神和省、市、渤海新区领导要求,全面检视“十三五”发展成效和短板,充分考虑“十四五”发展形势和条件,全面推进县域特色产业倍增计划,抢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机遇,区域协同联动,聚力攻关,促进我区特色产业焕发强大活力。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办、市场运作”的经营模式,依托南大港产业园区本土产业优势,创新区域商业模式,加速特色产业资源与电子商务深度融合,推进区域电子商务集聚发展,依托位于我区的国家电视广播总局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播音主持教育培训基地沧州教培中心、京东运动产业带直播基地、主播进行时直播培训基地(简称:“一中心两基地”),区域范围内销售主体的整合提升,同时打造建立多个网红直播基地、特色直播间,力争全区村村、户户建立直播间,打造全民直播的电商经济产业集群,全面实现我区全域电商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发展目标

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实施电商产业培育战略,培育网红直播基地和直播间,创建目标具体布局为:

1.农场集团一分公司:依托水产品、海鲜加工等本土特色产业,和丰收食品、鸿翔软家具等现有品牌,打造特色产品网店、逐步建立数个特色直播间。

2.农场集团二分公司:依托面粉、扣村蔬菜、葡萄、西红柿、西瓜、养殖生猪等特色产品,本土主播网红,促进电商销售额大幅提升,逐步建立数个特色直播间。

3.农场集团三分公司:依托果品和水产品等特色产品,打造特色产品网店、促进电商销售额大幅提升;本土主播网红,依托特色农产品打造特色直播基地,助推我区农产品,逐步建立数个特色直播间。

4.城区试点:依托日用百货,立足现有城区实体店铺打造特色产品网店、促进实体电商线上销售额提升,试点设在城区办,逐步建立数个特色直播间。

5.恒大试点:依托恒大、碧桂园等产业资源优势,对接恒大直播间进行联合互动直播,大力培育特色产品,开展楼盘售卖、各类楼盘线上推广等活动,助推我区恒大、碧桂园等重点项目销售额提升,试点设在恒大办事处、恒大售楼中心。

6.农场集团:依托水产品、手工艺品、面粉、干果、农副产品等特色产品,打造本土品牌商标,建立生产加工配套公司、整合全区现有资源,壮大国有资产规模,做好电商产业本地特色产品货源供给和保障。利用好资源优势,提升国有企业运营效率、服务能力、经营活力。

7.“一中心 两基地”:负责全面推进全区平台直播运营、维护;负责开通各大平台运营号,线上全面宣传推广;负责全区各个区域直播基地、直播间的货源链接保障;负责全区网红直播人员培训指导。

8.科技商务局:负责提供全区电商经济发展的各项保障条件、政策规划、总体谋划全区电商经济发展;负责统筹全区资源,全力保障各个分直播间配备;负责充分发挥各个区域各自特色产业,达到直播间全区覆盖,起到引领指导作用,全力做大做强我区电商经济。

9.企事业单位:各单位、企业结合各自工作性质内容,助推不同领域、不同分类的直播间的宣传发动,通过个体粉丝量引入直播间,形成规模效应和社会效应。

三、实施步骤

(一)培育阶段:(2021年4月-2021年6月)

积极培育3个分公司、2个试点电商直播基地建设,推动全区水产品、农副产品、手工艺品、食品等特色产业大发展,形成电商产业全域覆盖,打造以“一中心两基地”为总基地,各分公司、城区办试点为分直播基地、分直播间模式的全覆盖区级电商经济产业集群,直播间设施全部配备完成;农场集团完成商标注册和加工制造生产前期手续跑办和实体落地;科技商务局完成全区硬件配备统筹规划。

(二)维护、升级阶段:(2021年7月-2021年12月)

依托南大港特色产业,打造品牌化、规模化发展的南大港电商模式,完成京东南大港运动馆、南大港抖音直播号、南大港京港联微店、南大港腾讯直播间、京港联腾讯直播间、南大港生活服务APP等平台建设。积极申报抖音号等各大平台认证升级,力争新增打造分公司特色直播基地、力推10-15个特色直播间,吸引省内外大网红、大粉丝号入驻基地,打造全域电商产业的南大港新名片。

四、工作任务

(一)由各分公司、试点等提出电商产业直播间打造实施方案报区科技商务局。

(二)由科技商务局、农场集团、“一中心 两基地”负责电商网店孵化、建设、培训、货源等工作,积极建立电商产业直播间。

(三)由科技商务局负责组织,“一中心 两基地”负责培训承办,做好全区电商人才培训组织工作。组织各分公司、试点,有能力有意愿的群众、返乡大学生按要求参加电商培训,动员相关企业负责人及企业内部优秀员工参加电商培训。

(四)由科技商务局负责,组建成立电商协会。吸收优秀电商企业及个人成立电商协会,引导群众学员了解协会、加入协会、抱团组织化发展,把控各分公司、试点的本区域产品源头质量,制定产品标准及销售价格,规范产品线上经营模式,避免恶意竞争影响产品品牌价值。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南大港产业园区电商产业集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解决电商产业直播间培育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全区电商产业发展办公室,在全区范围内挑选对电商了解较多、业务工作能力强的工作人员,明确专人负责,对电商产业网红直播间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进行协调、解决,并定期向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工作进度,办公室设在科技商务局。

(二)明确责任分工。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办,区域为主体”的模式推进电商直播间集群培育工作。区管委会统筹协调,匹配项目补贴费用安排;各分公司、试点要成立自己的电商产业发展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明确主管领导、业务专干具体牵头,做好本区域电商直播间培育的组织实施,负责宣传、培训的组织,货源、(临时)仓库选择和培训硬件条件的配置,以及对符合条件的直播电商经营主体进行认定、补贴发放;科技商务局负责作出整体规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按照任务目标指导各级电商企业并收集相关数据;

1.组织部、劳动局、民政局、总工会、团委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寒暑假实习、志愿者、残疾人、退役军人、贫困群众等人员的招募培训报名、动员工作;

2.农务中心、市场监管分局、行政审批局、税务局做好农产品、消费产品的收集梳理、手续跑办、税收监管、政策解读等工作;

3.宣传部、融媒体中心做好对外宣传推介工作;

4.发改局、三个招商局、东兴工业区、高新区做好好项目、好产品的立项、引进、服务。

(三)加强督查考核。全区电商产业发展办公室、科技商务局、党政办督查室、组织部、纪委等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定期对相关分公司、试点、重点企业进展情况进行专项调度推进,定期通报建设进度、管理成效等情况。

全区电商产业发展办公室根据工作进度,评选全区电子商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报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园区予以通报表彰。

 

附件:南大港产业园区关于培育电子商务产业的资金奖励使用办法

 

 

 

南大港产业园区

关于培育电子商务产业集群资金奖励使用办法

 

为培育南大港产业园区电商网红主播,进一步扶持全区电商产业健康快速发展,促进全区剩余劳动力就业,不断拓宽群众增收致富渠道,结合我区实际,经区管委会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扶持对象

南大港产业园区辖区内从事线上直播、经营本地特色农产品、水产品、蔬菜水果、日用品、手工艺品、服装饰品、食品等网店电商产业的市场主体。

二、扶持时间

2021年4月—2022年12月

三、扶持范围

区管委会每年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电商网店培训、直播销售、物流快递、网店装修、拍摄视频等工作及开店运营等奖励补贴,扶持推动电商、网店产业发展。

四、补贴标准

1.“一中心 两基地”下设的各分直播基地、直播间(含现有直播间,新设直播间),补贴标准为:持续运营达到6个月并按申请顺序经考核达标后,每个直播间可申请补贴10000元,用于设备采购、办公用品、硬件装修等,以后不再重复补贴。

2.在南大港非“一中心 两基地”直播间范围内的本区各直播电商经营主体挂“一中心 两基地”直播间购物车且售卖基地指定产品的或未挂“一中心 两基地”直播间购物车,但工商执照注册在南大港的,奖励办法为:当年销售额达300万元的大户,按申请顺序经考核达标后,给予运营补贴5000元。

3.民政局、总工会建档立卡认定的低保户、特困职工、残疾人、退役军人当年新开“一中心 两基地”分直播间,直播满6个月且正常经营的,每个补助500元。

4.对于每年“一中心 两基地”范围内直播基地、直播间销量前10名的,奖励办法为:当年销售额达300万元的大户,按申请顺序经考核达标后,给予运营补贴5000元。

五、使用办法

1.家庭户、个体户建设直播间、网店的,凭直播间号申请表向所在分公司、试点区域提出申请,由所在分公司、试点区域汇总后向电商产业发展办公室每月进行备案。

2.在新开直播间满1个月并达到“一中心 两基地”标准后,由分公司、试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验收,科技商务局、“一中心两基地”提供技术人员支持。

3.验收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以直播间为单位报分公司、试点审批,按照开直播间时间先后拨付补贴。

4.各分公司、大队负责电商大户及建档立卡低保户、贫困职工、残疾人、退役军人识别及补贴;科技商务局、“一中心 两基地”负责销售额、纳税额数统计和技术支持。

5.区电商产业发展办公室应购买电商培训、直播销售、物流快递、网店装修、拍摄视频等相关服务以推动各项工作。

六、补充说明

1.申请奖补资金的直播电商经营主体三年内不得将新开直播间、网店转让他人。

2.区电商产业发展办公室将组织专人对申请补助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对骗取补贴资金的除追缴所得补贴资金外,还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3.特殊情况采取“一事一议”办法执行。

4.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由科技商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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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港产业园区 培育电商产业集群实施方案

2021-09-15 来源:高新院 achie.org 点击:

为加快全区电子商务发展新业态进程,提升农村电子商务服务水平,促进我区水产品、农产品、手工艺品等特色产品网络销售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引导全区企业创新、商户转型、全民触网、土货上线,积极培育电商产业集群,全面助力南大港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确保电商产业集群培育工作稳步快速推进,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加快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沧州市加快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推动落实方案》《沧州渤海新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量质倍增计划》《沧州渤海新区县域特色产业倍增计划(2021—2030)》等文件精神和省、市、渤海新区领导要求,全面检视“十三五”发展成效和短板,充分考虑“十四五”发展形势和条件,全面推进县域特色产业倍增计划,抢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机遇,区域协同联动,聚力攻关,促进我区特色产业焕发强大活力。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办、市场运作”的经营模式,依托南大港产业园区本土产业优势,创新区域商业模式,加速特色产业资源与电子商务深度融合,推进区域电子商务集聚发展,依托位于我区的国家电视广播总局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播音主持教育培训基地沧州教培中心、京东运动产业带直播基地、主播进行时直播培训基地(简称:“一中心两基地”),区域范围内销售主体的整合提升,同时打造建立多个网红直播基地、特色直播间,力争全区村村、户户建立直播间,打造全民直播的电商经济产业集群,全面实现我区全域电商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发展目标

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实施电商产业培育战略,培育网红直播基地和直播间,创建目标具体布局为:

1.农场集团一分公司:依托水产品、海鲜加工等本土特色产业,和丰收食品、鸿翔软家具等现有品牌,打造特色产品网店、逐步建立数个特色直播间。

2.农场集团二分公司:依托面粉、扣村蔬菜、葡萄、西红柿、西瓜、养殖生猪等特色产品,本土主播网红,促进电商销售额大幅提升,逐步建立数个特色直播间。

3.农场集团三分公司:依托果品和水产品等特色产品,打造特色产品网店、促进电商销售额大幅提升;本土主播网红,依托特色农产品打造特色直播基地,助推我区农产品,逐步建立数个特色直播间。

4.城区试点:依托日用百货,立足现有城区实体店铺打造特色产品网店、促进实体电商线上销售额提升,试点设在城区办,逐步建立数个特色直播间。

5.恒大试点:依托恒大、碧桂园等产业资源优势,对接恒大直播间进行联合互动直播,大力培育特色产品,开展楼盘售卖、各类楼盘线上推广等活动,助推我区恒大、碧桂园等重点项目销售额提升,试点设在恒大办事处、恒大售楼中心。

6.农场集团:依托水产品、手工艺品、面粉、干果、农副产品等特色产品,打造本土品牌商标,建立生产加工配套公司、整合全区现有资源,壮大国有资产规模,做好电商产业本地特色产品货源供给和保障。利用好资源优势,提升国有企业运营效率、服务能力、经营活力。

7.“一中心 两基地”:负责全面推进全区平台直播运营、维护;负责开通各大平台运营号,线上全面宣传推广;负责全区各个区域直播基地、直播间的货源链接保障;负责全区网红直播人员培训指导。

8.科技商务局:负责提供全区电商经济发展的各项保障条件、政策规划、总体谋划全区电商经济发展;负责统筹全区资源,全力保障各个分直播间配备;负责充分发挥各个区域各自特色产业,达到直播间全区覆盖,起到引领指导作用,全力做大做强我区电商经济。

9.企事业单位:各单位、企业结合各自工作性质内容,助推不同领域、不同分类的直播间的宣传发动,通过个体粉丝量引入直播间,形成规模效应和社会效应。

三、实施步骤

(一)培育阶段:(2021年4月-2021年6月)

积极培育3个分公司、2个试点电商直播基地建设,推动全区水产品、农副产品、手工艺品、食品等特色产业大发展,形成电商产业全域覆盖,打造以“一中心两基地”为总基地,各分公司、城区办试点为分直播基地、分直播间模式的全覆盖区级电商经济产业集群,直播间设施全部配备完成;农场集团完成商标注册和加工制造生产前期手续跑办和实体落地;科技商务局完成全区硬件配备统筹规划。

(二)维护、升级阶段:(2021年7月-2021年12月)

依托南大港特色产业,打造品牌化、规模化发展的南大港电商模式,完成京东南大港运动馆、南大港抖音直播号、南大港京港联微店、南大港腾讯直播间、京港联腾讯直播间、南大港生活服务APP等平台建设。积极申报抖音号等各大平台认证升级,力争新增打造分公司特色直播基地、力推10-15个特色直播间,吸引省内外大网红、大粉丝号入驻基地,打造全域电商产业的南大港新名片。

四、工作任务

(一)由各分公司、试点等提出电商产业直播间打造实施方案报区科技商务局。

(二)由科技商务局、农场集团、“一中心 两基地”负责电商网店孵化、建设、培训、货源等工作,积极建立电商产业直播间。

(三)由科技商务局负责组织,“一中心 两基地”负责培训承办,做好全区电商人才培训组织工作。组织各分公司、试点,有能力有意愿的群众、返乡大学生按要求参加电商培训,动员相关企业负责人及企业内部优秀员工参加电商培训。

(四)由科技商务局负责,组建成立电商协会。吸收优秀电商企业及个人成立电商协会,引导群众学员了解协会、加入协会、抱团组织化发展,把控各分公司、试点的本区域产品源头质量,制定产品标准及销售价格,规范产品线上经营模式,避免恶意竞争影响产品品牌价值。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南大港产业园区电商产业集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解决电商产业直播间培育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全区电商产业发展办公室,在全区范围内挑选对电商了解较多、业务工作能力强的工作人员,明确专人负责,对电商产业网红直播间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进行协调、解决,并定期向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工作进度,办公室设在科技商务局。

(二)明确责任分工。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办,区域为主体”的模式推进电商直播间集群培育工作。区管委会统筹协调,匹配项目补贴费用安排;各分公司、试点要成立自己的电商产业发展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明确主管领导、业务专干具体牵头,做好本区域电商直播间培育的组织实施,负责宣传、培训的组织,货源、(临时)仓库选择和培训硬件条件的配置,以及对符合条件的直播电商经营主体进行认定、补贴发放;科技商务局负责作出整体规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按照任务目标指导各级电商企业并收集相关数据;

1.组织部、劳动局、民政局、总工会、团委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寒暑假实习、志愿者、残疾人、退役军人、贫困群众等人员的招募培训报名、动员工作;

2.农务中心、市场监管分局、行政审批局、税务局做好农产品、消费产品的收集梳理、手续跑办、税收监管、政策解读等工作;

3.宣传部、融媒体中心做好对外宣传推介工作;

4.发改局、三个招商局、东兴工业区、高新区做好好项目、好产品的立项、引进、服务。

(三)加强督查考核。全区电商产业发展办公室、科技商务局、党政办督查室、组织部、纪委等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定期对相关分公司、试点、重点企业进展情况进行专项调度推进,定期通报建设进度、管理成效等情况。

全区电商产业发展办公室根据工作进度,评选全区电子商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报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园区予以通报表彰。

 

附件:南大港产业园区关于培育电子商务产业的资金奖励使用办法

 

 

 

南大港产业园区

关于培育电子商务产业集群资金奖励使用办法

 

为培育南大港产业园区电商网红主播,进一步扶持全区电商产业健康快速发展,促进全区剩余劳动力就业,不断拓宽群众增收致富渠道,结合我区实际,经区管委会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扶持对象

南大港产业园区辖区内从事线上直播、经营本地特色农产品、水产品、蔬菜水果、日用品、手工艺品、服装饰品、食品等网店电商产业的市场主体。

二、扶持时间

2021年4月—2022年12月

三、扶持范围

区管委会每年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电商网店培训、直播销售、物流快递、网店装修、拍摄视频等工作及开店运营等奖励补贴,扶持推动电商、网店产业发展。

四、补贴标准

1.“一中心 两基地”下设的各分直播基地、直播间(含现有直播间,新设直播间),补贴标准为:持续运营达到6个月并按申请顺序经考核达标后,每个直播间可申请补贴10000元,用于设备采购、办公用品、硬件装修等,以后不再重复补贴。

2.在南大港非“一中心 两基地”直播间范围内的本区各直播电商经营主体挂“一中心 两基地”直播间购物车且售卖基地指定产品的或未挂“一中心 两基地”直播间购物车,但工商执照注册在南大港的,奖励办法为:当年销售额达300万元的大户,按申请顺序经考核达标后,给予运营补贴5000元。

3.民政局、总工会建档立卡认定的低保户、特困职工、残疾人、退役军人当年新开“一中心 两基地”分直播间,直播满6个月且正常经营的,每个补助500元。

4.对于每年“一中心 两基地”范围内直播基地、直播间销量前10名的,奖励办法为:当年销售额达300万元的大户,按申请顺序经考核达标后,给予运营补贴5000元。

五、使用办法

1.家庭户、个体户建设直播间、网店的,凭直播间号申请表向所在分公司、试点区域提出申请,由所在分公司、试点区域汇总后向电商产业发展办公室每月进行备案。

2.在新开直播间满1个月并达到“一中心 两基地”标准后,由分公司、试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验收,科技商务局、“一中心两基地”提供技术人员支持。

3.验收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以直播间为单位报分公司、试点审批,按照开直播间时间先后拨付补贴。

4.各分公司、大队负责电商大户及建档立卡低保户、贫困职工、残疾人、退役军人识别及补贴;科技商务局、“一中心 两基地”负责销售额、纳税额数统计和技术支持。

5.区电商产业发展办公室应购买电商培训、直播销售、物流快递、网店装修、拍摄视频等相关服务以推动各项工作。

六、补充说明

1.申请奖补资金的直播电商经营主体三年内不得将新开直播间、网店转让他人。

2.区电商产业发展办公室将组织专人对申请补助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对骗取补贴资金的除追缴所得补贴资金外,还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3.特殊情况采取“一事一议”办法执行。

4.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由科技商务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