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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浙委发〔2014〕28号

来源:未知 日期:2016-12-20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军区关于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意见》(浙委发〔2014〕28号)《中共金华市委金华市人民政府金华军分区关于推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金委发〔2015〕29号)精神,在更广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新形势下军事斗争准备和东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坚持“党委统揽、政府主导,需求牵引、项目示范,统筹协调、军地双赢,制度创新、依法推进”原则,科学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加强总体规划,优化资源配置,聚焦重点领域,全力推进产业发展、设施建设、科技合作、力量强化、人才培养、双拥共建等统筹融合,着力构建具有时代特征、东阳特色的军民融合发展新格局,确保军地资源共享效益明显、军民结合产业集约聚合、重大基础设施配套兼容、战备物资储备落实到位、人才培养渠道双向拓展、应急应战能力显著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显著。
  
  二、工作举措
  
  (一)加强基础设施合建共用

  
  按照“民用与军需一体、平时与战时衔接、经济与战备兼容”的要求,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中统筹考虑战备和经济需求,广泛开展基础设施领域军民合建共用。在交通基础建设中统筹战备需求,完善与交通干线连接的战备公路体系,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满足部队战时机动需求。在城市建设中统筹防护体系建设,把人防设施纳入城市建设规划,进一步明确人防建设的强制性和控制性指标,加强人防“结建”工程建设,推进人防工程平战结合和开发利用,提高综合效益。持续推进市、镇乡街道人防指挥工程体系建设,重点推进镇乡街道民防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尽快实现镇乡街道民防应急指挥中心全覆盖。在新兴信息通信设施建设中统筹军事通信需求,在光电缆工程建设、调整宽带通信网、扩大通信容量的同时,预留军事接口,有效整合军民通用通信资源。在省国动委的统一计划内,依托地方政务网和电信企业资源,构建集音视频和数据于一体,覆盖军地宽带计算机网络,实现国防动员、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突等指挥信息军地互通互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公安、国家安全、气象、水文、610办公室等部门合作,为部队平时应急、战时应战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撑。在国防项目规划建设上兼顾东阳市经济发展需求,妥善处理经济建设与军事设施保护的关系,依法实施战备工程迁建、新建。完善民兵预备役训练基地建设,拓展国防动员培训功能,满足军地训练演练需求,最大限度提高国防资源利用效率。
  
  (二)促进军民产业融合发展
  
  着眼适应市场需求和国防需要,加快发展军民结合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推进横店通用机场建设,积极探索发展通用航空产业。盘活用好现有产业资源,培育一批具有技术优势且发展基础较好生物医药、工程机械、新材料等产业领域的龙头企业,以及能为军品科研生产配套、为军工能力建设提供技术装备的高新企业,通过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增强参与军品生产市场竞争的实力。坚持引资、引智和引技并重,吸引军工科研机构进驻东阳,健全军民结合双向技术转移机制,共建共享一批科研院所和技术中心,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等聚集效应,促进东阳企业优化升级。依托开发区、工业功能区和产业聚集区,培育军民结合产业基地,打造军民结合产业发展平台,鼓励军民结合项目进入产业基地,推动军民通用产业聚集发展。加强政府宏观引导和服务保障,及时汇总军品需求提报,组织军工与民企对接论证,完善财政支持、土地供应、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积极为“民参军”搭桥铺路,引导更多企业参与军品生产,加快企业军民结合产业发展。着眼平时落实预储预备、战时快速精确动员,根据军事需求、动员能力和潜力状况,充分利用工业园区、工业功能区等产业集聚优势,采取实物储备、技术储备、生产能力储备相结合的方法,有针对性抓好战备物资预储预备工作。
  
  (三)推动军地科技交流合作
  
  大力支持军民两用技术产品开发,整合运用我市军民科研力量和资源,积极开展军民科技交流合作。对具有发展前景、符合国防科技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需求的军民两用技术、产品,由军地相关职能部门牵头,共同申报重大国防科技专项,共建企业研发机构,联合开展共性技术、关键技术攻关。开发区、工业功能区、科技孵化中心,定期与军地大专院校名所联系沟通,及时对接科技需求,共同建立军民科技合作研发基地。各镇乡街道及相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在科技计划组织实施、创新团队建设以及高层次人才引进等科技资源配置上,对军民科技合作项目予以重点支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军民科技合作交流,每年举办军民科技合作交流活动不少于1次,促进军民建立深层次技术合作关系,推动军民科技成果双向转化。引导和鼓励军民科技合作项目进入产业化基地集聚发展,并按规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大力扶持以促进军民科技合作为主营业务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发挥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在促进军民科技合作、促进成果产业化中的重要作用。
  
  (四)强化力量建设统筹融合
  
  着眼支援保障作战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合理配置军地资源,统筹建设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结构科学、装备配套的民兵预备役队伍和国防动员专业保障队伍,不断推进后备力量建设由直接参战向支援保障作战、由数量规模向质量效能、由应战为主向应急应战一体转变。扎实推进“民兵基层干部队伍建设、调整民兵装备弹药储存模式、探索民兵预备役统编统训方法”后备力量三项改革,抓好专武干部任职培训,建立专武干部资格论证制度,坚持每年组织一期全市镇乡街道专武部长集训,提高专武干部整体能力水平。加强民兵武器装备的集中统管力度,做到制度落实、管理规范,武器装备随时保持良好战斗状态。紧贴形势任务,突出抓好支援保障、信息侦搜、应急维稳等重点力量建设,为军事斗争准备和经济社会安全发展提供保障。完善市人武部情报站、镇乡街道武装部情报信息组、村(社区)民兵连情报信息员三级民情社情报知体系,健全军地情报信息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军地应急情报会商机制。根据调整改革要求,重点发展新质民兵力量,确保人数比例占基干民兵总数的15%以上。结合“四队”建设试点,研究探索新形势下民兵队伍“编、训、装、保、管、用”的新办法、新举措,着力解决制约和影响民兵建设质量的瓶颈问题。巩固深化民营企业武装工作建设成果,不断创新各类队伍编组模式,改进训练方法,拓宽装备保障渠道,提高遂行任务能力,引导企业民兵争当生产骨干、技术能手,为服务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作贡献。着眼后备力量建用一致、平战结合,坚持在用兵中练兵强兵,做到经常性准备、成建制组织、高效率行动。巩固深化基层规范化建设活动,达标单位抓巩固,促进常态保持;落后单位抓整改,限期达标,并把基层规范化建设向行业、企业、高校武装部推进延伸,力争全面达标。
  
  (五)持续深化全民国防教育
  
  认真贯彻《国防教育法》《浙江省国防教育条例》和省、市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着力营造军地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各镇乡街道、机关部门单位要把国防教育纳入党校教学计划、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和本单位(系统)干部年度集中学习教育内容,并常态化组织所属人员体验部队生活。坚持把强化全民国防观念作为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爱国拥军情怀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扬东阳“崇军尚武”优良传统。以领导干部、青少年学生、企业员工和民兵预备役人员等对象为重点,积极向社会各界拓展延伸,推进国防教育全民普及深入。中小学校要普遍建立“军人荣誉墙”,开通国防教育网站、组建国防教育讲师团队伍。东阳日报社、东阳广播电视台要按规定开辟国防教育专栏专题,定期刊载相关文章,播放专题节目。组织力量为大中专院校和高级中学开展军训,根据需要为机关部门、镇乡街道和企事业单位组织军事化培训,组织地方党政领导过“军事日”,落实大中小学国防教育。人武部领导每年到党校、机关、学校、企业等讲授国防教育课。
  
  (六)加强军地人才双向培育
  
  落实大学生入伍各项奖励和优惠政策,将人武部现役干部纳入地方党政干部宣教体系,每年有计划地选送人员参加各级党校培训,选择性组织参加“文化大讲堂”、“网上课堂”等大课辅导。承担教育培训职能的政府机构及所属学校、企事业单位,要把驻军官兵纳入教育培训范畴,每年对接部队需求,灵活采取集中办班、远程培训、跟训实习和上门辅导讲座等形式,为部队培训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把征兵工作纳入军地考评体系,并作为评价军地各级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对完不成年度征兵任务或出现责任退兵的,在党管武装考核、“双拥模范城”和国防动员、征兵工作先进单位评比中实行一票否决制。严格落实转业干部安置及各类退役安置优待政策,转业干部原则上安置在公务员岗位上,对各类退役士兵的安置,民政部门每年会同人事部门举办退伍军人专场招聘会,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的安置,每年拿出需安置对象的30%事业单位指标、20%国企指标、50%政府公益性岗位指标给予安置。本市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和国有以及国有控股、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招聘时,根据省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军区关于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意见》(浙委发〔2014〕28号)《中共金华市委金华市人民政府金华军分区关于推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金委发〔2015〕29号)精神,在更广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新形势下军事斗争准备和东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坚持“党委统揽、政府主导,需求牵引、项目示范,统筹协调、军地双赢,制度创新、依法推进”原则,科学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加强总体规划,优化资源配置,聚焦重点领域,全力推进产业发展、设施建设、科技合作、力量强化、人才培养、双拥共建等统筹融合,着力构建具有时代特征、东阳特色的军民融合发展新格局,确保军地资源共享效益明显、军民结合产业集约聚合、重大基础设施配套兼容、战备物资储备落实到位、人才培养渠道双向拓展、应急应战能力显著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显著。
  
  二、工作举措
  
  (一)加强基础设施合建共用

  
  按照“民用与军需一体、平时与战时衔接、经济与战备兼容”的要求,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中统筹考虑战备和经济需求,广泛开展基础设施领域军民合建共用。在交通基础建设中统筹战备需求,完善与交通干线连接的战备公路体系,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满足部队战时机动需求。在城市建设中统筹防护体系建设,把人防设施纳入城市建设规划,进一步明确人防建设的强制性和控制性指标,加强人防“结建”工程建设,推进人防工程平战结合和开发利用,提高综合效益。持续推进市、镇乡街道人防指挥工程体系建设,重点推进镇乡街道民防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尽快实现镇乡街道民防应急指挥中心全覆盖。在新兴信息通信设施建设中统筹军事通信需求,在光电缆工程建设、调整宽带通信网、扩大通信容量的同时,预留军事接口,有效整合军民通用通信资源。在省国动委的统一计划内,依托地方政务网和电信企业资源,构建集音视频和数据于一体,覆盖军地宽带计算机网络,实现国防动员、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突等指挥信息军地互通互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公安、国家安全、气象、水文、610办公室等部门合作,为部队平时应急、战时应战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撑。在国防项目规划建设上兼顾东阳市经济发展需求,妥善处理经济建设与军事设施保护的关系,依法实施战备工程迁建、新建。完善民兵预备役训练基地建设,拓展国防动员培训功能,满足军地训练演练需求,最大限度提高国防资源利用效率。
  
  (二)促进军民产业融合发展
  
  着眼适应市场需求和国防需要,加快发展军民结合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推进横店通用机场建设,积极探索发展通用航空产业。盘活用好现有产业资源,培育一批具有技术优势且发展基础较好生物医药、工程机械、新材料等产业领域的龙头企业,以及能为军品科研生产配套、为军工能力建设提供技术装备的高新企业,通过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增强参与军品生产市场竞争的实力。坚持引资、引智和引技并重,吸引军工科研机构进驻东阳,健全军民结合双向技术转移机制,共建共享一批科研院所和技术中心,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等聚集效应,促进东阳企业优化升级。依托开发区、工业功能区和产业聚集区,培育军民结合产业基地,打造军民结合产业发展平台,鼓励军民结合项目进入产业基地,推动军民通用产业聚集发展。加强政府宏观引导和服务保障,及时汇总军品需求提报,组织军工与民企对接论证,完善财政支持、土地供应、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积极为“民参军”搭桥铺路,引导更多企业参与军品生产,加快企业军民结合产业发展。着眼平时落实预储预备、战时快速精确动员,根据军事需求、动员能力和潜力状况,充分利用工业园区、工业功能区等产业集聚优势,采取实物储备、技术储备、生产能力储备相结合的方法,有针对性抓好战备物资预储预备工作。
  
  (三)推动军地科技交流合作
  
  大力支持军民两用技术产品开发,整合运用我市军民科研力量和资源,积极开展军民科技交流合作。对具有发展前景、符合国防科技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需求的军民两用技术、产品,由军地相关职能部门牵头,共同申报重大国防科技专项,共建企业研发机构,联合开展共性技术、关键技术攻关。开发区、工业功能区、科技孵化中心,定期与军地大专院校名所联系沟通,及时对接科技需求,共同建立军民科技合作研发基地。各镇乡街道及相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在科技计划组织实施、创新团队建设以及高层次人才引进等科技资源配置上,对军民科技合作项目予以重点支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军民科技合作交流,每年举办军民科技合作交流活动不少于1次,促进军民建立深层次技术合作关系,推动军民科技成果双向转化。引导和鼓励军民科技合作项目进入产业化基地集聚发展,并按规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大力扶持以促进军民科技合作为主营业务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发挥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在促进军民科技合作、促进成果产业化中的重要作用。
  
  (四)强化力量建设统筹融合
  
  着眼支援保障作战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合理配置军地资源,统筹建设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结构科学、装备配套的民兵预备役队伍和国防动员专业保障队伍,不断推进后备力量建设由直接参战向支援保障作战、由数量规模向质量效能、由应战为主向应急应战一体转变。扎实推进“民兵基层干部队伍建设、调整民兵装备弹药储存模式、探索民兵预备役统编统训方法”后备力量三项改革,抓好专武干部任职培训,建立专武干部资格论证制度,坚持每年组织一期全市镇乡街道专武部长集训,提高专武干部整体能力水平。加强民兵武器装备的集中统管力度,做到制度落实、管理规范,武器装备随时保持良好战斗状态。紧贴形势任务,突出抓好支援保障、信息侦搜、应急维稳等重点力量建设,为军事斗争准备和经济社会安全发展提供保障。完善市人武部情报站、镇乡街道武装部情报信息组、村(社区)民兵连情报信息员三级民情社情报知体系,健全军地情报信息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军地应急情报会商机制。根据调整改革要求,重点发展新质民兵力量,确保人数比例占基干民兵总数的15%以上。结合“四队”建设试点,研究探索新形势下民兵队伍“编、训、装、保、管、用”的新办法、新举措,着力解决制约和影响民兵建设质量的瓶颈问题。巩固深化民营企业武装工作建设成果,不断创新各类队伍编组模式,改进训练方法,拓宽装备保障渠道,提高遂行任务能力,引导企业民兵争当生产骨干、技术能手,为服务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作贡献。着眼后备力量建用一致、平战结合,坚持在用兵中练兵强兵,做到经常性准备、成建制组织、高效率行动。巩固深化基层规范化建设活动,达标单位抓巩固,促进常态保持;落后单位抓整改,限期达标,并把基层规范化建设向行业、企业、高校武装部推进延伸,力争全面达标。
  
  (五)持续深化全民国防教育
  
  认真贯彻《国防教育法》《浙江省国防教育条例》和省、市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着力营造军地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各镇乡街道、机关部门单位要把国防教育纳入党校教学计划、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和本单位(系统)干部年度集中学习教育内容,并常态化组织所属人员体验部队生活。坚持把强化全民国防观念作为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爱国拥军情怀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扬东阳“崇军尚武”优良传统。以领导干部、青少年学生、企业员工和民兵预备役人员等对象为重点,积极向社会各界拓展延伸,推进国防教育全民普及深入。中小学校要普遍建立“军人荣誉墙”,开通国防教育网站、组建国防教育讲师团队伍。东阳日报社、东阳广播电视台要按规定开辟国防教育专栏专题,定期刊载相关文章,播放专题节目。组织力量为大中专院校和高级中学开展军训,根据需要为机关部门、镇乡街道和企事业单位组织军事化培训,组织地方党政领导过“军事日”,落实大中小学国防教育。人武部领导每年到党校、机关、学校、企业等讲授国防教育课。
  
  (六)加强军地人才双向培育
  
  落实大学生入伍各项奖励和优惠政策,将人武部现役干部纳入地方党政干部宣教体系,每年有计划地选送人员参加各级党校培训,选择性组织参加“文化大讲堂”、“网上课堂”等大课辅导。承担教育培训职能的政府机构及所属学校、企事业单位,要把驻军官兵纳入教育培训范畴,每年对接部队需求,灵活采取集中办班、远程培训、跟训实习和上门辅导讲座等形式,为部队培训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把征兵工作纳入军地考评体系,并作为评价军地各级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对完不成年度征兵任务或出现责任退兵的,在党管武装考核、“双拥模范城”和国防动员、征兵工作先进单位评比中实行一票否决制。严格落实转业干部安置及各类退役安置优待政策,转业干部原则上安置在公务员岗位上,对各类退役士兵的安置,民政部门每年会同人事部门举办退伍军人专场招聘会,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的安置,每年拿出需安置对象的30%事业单位指标、20%国企指标、50%政府公益性岗位指标给予安置。本市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和国有以及国有控股、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招聘时,根据省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
  
  (七)深化军地双拥共建活动
  
  把双拥共建作为推进军民融合的有效途径,通过广泛开展军民共建和谐社区、共树城市形象、共铸企业文化等活动,激发调动社会各界特别是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参与军民融合发展的积极性、创造性。要落实现役军人子女中考降分录取、优先就近就便接受义务教育等政策,要落实随军家属每年拿出两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指标解决就业安置,切实解决现役军人后顾之忧。驻东部队要积极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建设,主动承担防汛抗台、抗洪救灾、山林灭火等急难险重任务,参与平安东阳建设、“五水共治”、扶贫帮困等重点工作。加强军地在人工影响天气、卫生应急、医学救援、化学污染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合作,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保障措施
  
  成立市军民融合发展领导小组,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东阳市人武部、二炮无人机侦察团分管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局)。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一次会议,主要是听取军民融合发展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党委(党组)要将军民融合发展作为“一把手”工程,加强统筹指导,确保正确方向。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把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纳入工作全局,统筹谋划部署。驻东部队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提出军事需求和建议,协调抓好建设任务的落实,确保军民融合发展有力有序有效推进。要健全需求对接机制,由东阳市人武部和市发改委负责牵头汇总军地需求,经军地评估论证后,报市委、市政府批准,按规定程序报批立项。健全规划计划机制,将军民融合发展纳入“十三五”规划以及有关专项规划,明确融合项目、责任单位、建设进度等具体事项。健全检查评估机制,将军民融合发展常态化纳入市对相关部门和镇乡街道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体系,每年组织军民融合发展推进情况检查。
  
  (七)深化军地双拥共建活动
  
  把双拥共建作为推进军民融合的有效途径,通过广泛开展军民共建和谐社区、共树城市形象、共铸企业文化等活动,激发调动社会各界特别是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参与军民融合发展的积极性、创造性。要落实现役军人子女中考降分录取、优先就近就便接受义务教育等政策,要落实随军家属每年拿出两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指标解决就业安置,切实解决现役军人后顾之忧。驻东部队要积极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建设,主动承担防汛抗台、抗洪救灾、山林灭火等急难险重任务,参与平安东阳建设、“五水共治”、扶贫帮困等重点工作。加强军地在人工影响天气、卫生应急、医学救援、化学污染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合作,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保障措施
  
  成立市军民融合发展领导小组,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东阳市人武部、二炮无人机侦察团分管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局)。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一次会议,主要是听取军民融合发展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党委(党组)要将军民融合发展作为“一把手”工程,加强统筹指导,确保正确方向。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把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纳入工作全局,统筹谋划部署。驻东部队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提出军事需求和建议,协调抓好建设任务的落实,确保军民融合发展有力有序有效推进。要健全需求对接机制,由东阳市人武部和市发改委负责牵头汇总军地需求,经军地评估论证后,报市委、市政府批准,按规定程序报批立项。健全规划计划机制,将军民融合发展纳入“十三五”规划以及有关专项规划,明确融合项目、责任单位、建设进度等具体事项。健全检查评估机制,将军民融合发展常态化纳入市对相关部门和镇乡街道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体系,每年组织军民融合发展推进情况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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