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检察院出台《关于服务保障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意见》
来源:未知 日期:2015-10-12 点击:次
9月28日,广东省检察院出台了《关于服务保障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进一步明确广东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方向和路径,提升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水平和实效,切实为自贸试验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提供可靠的司法保障。

《意见》分为四个部分共二十二条,坚持以是否符合法律政策要求、是否符合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需要、是否有利于促进粤港澳深度融合,作为衡量检察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强化服务大局观念、宽容谦抑理念和平等保护理念,全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和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
该《意见》注重发挥检察工作在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如通过严惩危害社会治安犯罪,优化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的社会环境;通过加大查办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妨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金融诈骗、强迫交易等犯罪的力度,优化区内市场经济秩序和市场主体自主发展环境;通过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优化科技创新环境;通过调整民事诉讼监督思路,将民事诉讼法律监督的重点置于生效裁判是否违背强行法的要求和当事人意思自治上,突出考量冲突法的确定是否合法有效,准据法的查明是否准确、理解与适用是否正确,努力实现对接国际贸易规则、维护国家法制权威尊严和尊重市场主体意志的有机统一等等。
此外,为强化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长效机制,《意见》专门提出要紧密结合片区发展实际和司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服务保障的组织机构,坚持以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为主题主线,促进建立健全服务保障的联动机制。同时,积极探索“互联网+检察工作”模式,建立健全服务保障的智慧检察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