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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四川锦江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看土地确权

来源:未知 日期:2015-10-14 点击: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是在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重要基础上,从根本上保护农民土地权益,促进农村生产方式转变的根本途径。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农村地处城郊结合部,土地现状错综复杂。农村区域内90%村民小组农村耕(园)地边界基本消失、无法辨认,仅有10%的农村耕(园)地地块还保留有自然边界。针对这一客观实际,锦江区集中民智,创造性地探索出了一条成功的确权颁证之路。
  
  通过三种方式,确保应确尽确。一是网格确权。对已流转、地块自然边界无法辨认的农村耕(园)地,根据实测结果和村民小组确权决议所明确的人均确权面积,以网格化的方式确权到地块、到农户。二是据实确权。对部分未流转、地块自然边界清楚的农村耕(园)地,根据到地块到农户的实测结果和村民小组讨论形成的确权决议,据实确权给仍在耕种的农户。三是调地确权。对部分未流转、地块自然边界清楚的农村耕(园)地,根据到地块到农户的实测结果和村民小组确权决议所明确的人均确权面积和参与确权人员,由农户与农户之间自行协商,签订调地协议,明确交地条件,实施调地确权。为切实保障确权颁证结果农民认可,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锦江区通过严把“四关”,即“实测关”“决议关”“审核关”“核对关”,实现地、账、证、卡、合同“五个一致”。
  
  通过上述的确权颁证,依法明确农民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强化对农村耕地等各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通过权证的形式,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不仅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成为农民法定资产、经营资本,而且让“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有了法律凭证,为农民“从长计议”吃上“定心丸”。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既满足农民留土离乡的现实诉求,又解除“土地流转”变“土地流失”的隐忧,促进农民向二、三产业转移,加快推动家庭承包地转让、互换以及其他方式的土地流转。承包经营权属的明晰,参与流转主体的明确,维护土地流转市场的基本秩序,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化,为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和产业化经营奠定坚实基础,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以土地权属与金融机构产生对价,实现承包经营权价值化、数量化和有偿化,为探索农村金融制度创新、突围农村融资困局创造先决条件。
  
  锦江区在确权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农民将耕地依法土地流转给大型农业企业,发展花卉产业和旅游业,前后引进了20多家龙头企业,从根本上转变了该区域的农业生产方式,实现了规模化经营。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确权工作中,以2004年地籍台账集体建设用地数据为依据,通过实测将“198”区域的4918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给11个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
  
  通过土地确权颁证和土地流转,农民在不失土地权益基础上,实现身份、生产方式的转变。现在当地农民已和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农民可以安心外出打工,也可受雇于当地的农业企业,还可以利用自己的房屋从事旅游服务业。收益来源实现了多元化,实际收益也大幅提高。当地农民除土地转让收入外,还有工资收入、房屋出租收入、集体建设用地经营收入。2014年当地农民纯收入已超过两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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