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twork

当前位置:主页 > 森林城市 > 最新报道 >

国家林业局对江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予以备案

来源:未知 日期:2016-01-24 点击:

  2015年7月14日,我市向省林业厅递交了《关于江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请示》函,并经省林业厅转达国家林业局。12月10日,根据《国家林业局宣传办公室关于对江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备案的复函》(宣管字[2015]53号)文件批复,对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予以备案。
  
  下一步,我市按照国家林业局复函的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把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摆到重要位置,坚持大地植绿与心中播绿相统一,坚持城区绿化与乡村绿化相统一,坚持扩大面积与提高质量相统一。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大力培育近自然城市森林,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杜绝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按照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备案和规划实施都要超过两年的创建时间要求,认真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LY/T2004-2012)》,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规划布局、加大资金投入、广泛宣传发动,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抓手,大力推进林业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实现“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目标,力争早日跨入“国家森林城市”行列。

国家林业局对江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予以备案